墩政发〔2013〕34号 墩尚镇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 通 知 各村、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青岛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讲话精神,吸取“11.22”青岛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更好地巩固前阶段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的成果,根据赣安办〔2013〕29号工作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活动,全面、彻底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切实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零容忍不留后患、严执法不讲情面、重实效不走过场”,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 二、检查范围及重点 此次检查覆盖全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突出今年以来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开展检查。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道路运输和使用、废弃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地下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存在的违章建筑占压、安全距离不足和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等重大危险源是否处于受控状态等问题。 (二)砖瓦厂。重点检查严防坍塌、坠落及机械等事故发生。对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的,一律责令停产整改。 (三)烟花爆竹经营领域。严格实行烟花爆竹定点进货制度和准销制度,重点检查运输、存储和销售环节中的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和存储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防假冒伪劣烟花爆竹进入市场,一旦发现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的经销点,坚决打击。 (四)冶金领域。重点检查冶炼、铸造等生产环节专用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高炉等重大危险部位和区域安全情况,生产过程中涉及高温、高压等相关安全防范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各种监控、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等情况。 (五)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检查高层建筑、桥梁等危险施工场所,突出检查模板支撑、临边出口防护、起重机械、脚手架搭设等重点施工环节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认真排查坍塌、坠落、火灾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纠正违规违章行为。 (六)道路交通领域。以人、车、路、站为重点,检查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事故高发路段以及危桥险路治理情况,全面排查营运资质、手续、例检和客车、载重货车、危险品运输车辆运行情况,严查超员超速超载、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车辆“带病”运行和驾驶员疲劳驾驶等,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不合格校车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人员密集场所。对市场、商场、宾馆、饭店、学校、网吧、KTV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电器设备、线路是否完好和安全正常运转,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或关闭。 (八)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检查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参数是否在规定范围内运行,专项应急预案是否可行有效,以及是否存在无使用证、超期未检设备和无证人员上岗操作等情况。 (九)海洋渔业领域。以“乡镇船舶”为重点,检查渔船安全设备、通讯设备、消防救生设备、信号设施是否齐全合格,渔船防风、防碰撞、防火等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出海作业是否按规定编队生产,船员是否经过相应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 (十)地下管道安全。重点对距离生活设施和市政管网较近的油气管道、城镇燃气管网及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排查,检查管道企业是否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管道建设,是否建立、健全管道巡护制度,配备专门人员对管道线路进行日常巡护;严厉打击擅自开启、关闭管道阀门或采用移动、切割、打孔、砸撬、拆卸等手段损坏管道等非法违法行为,以及非法违法占压管道行为。 (十一)涉氨企业领域。重点检查液氨制冷装置中冷凝器、贮氨器、氨液分离器、冷却器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是否根据检验结果评定安全状况等级,并采取相应的安全监控措施;安全阀、浓度报警器、仪表等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是否进行日常管理维护;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是否进行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以及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情况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情况好和应急救援物资、制定应急预案、应急演练情况等。 三、时间安排 (一)检查阶段( 对前期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回头看”,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自查,高危行业企业聘请专家对本单位重点部位、重要环节进行检查;对本辖区、本行业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改。 (二)督查阶段( 县安委会组织督查组对各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的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镇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各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强化措施,狠抓整改。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检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三)严格执法,务求实效。对存在严重隐患并拒不整改的企业,一律依法严格处罚;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经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 请各相关单位于12月15日前将大检查方案、 联系电话:86012973 电子邮箱:0518lyaj@163.com 墩尚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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