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委发〔2013〕141号 关于做好全镇第十届村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江苏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9〕20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苏办发电〔2013〕52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连委办传〔2013〕75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全县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赣委发[2013]41号)文件规定,金山镇第九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将于2013年12月底任期届满,应依法进行换届选举。按照省、市、县的要求,结合金山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金山镇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从现在开始至2014年2月底结束。为确保全镇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平稳进行,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村委会换届选举,是社会主义民主在农村最广泛的实践形式之一,是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依法实施村委会换届选举,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有利于选好配强村委会班子,增强村级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当前,我镇农村正在发生新的变革,农村社会结构快速调整,社会利益格局和农民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的农村现状和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适应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方式和方法,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扎实工作,切实把这件关系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办实、办好。 二、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时间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江苏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全县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真正把“思想政治素质强、科学发展能力强”的“双强”型优秀人才选进村委会班子,夯实村民自治的组织基础,提高村委会建设的整体水平,为加快农村发展、维护农村稳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时间要求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11月1日至11月15日)。镇成立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指导组,村推选产生第十届村民选举委员会。制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部署换届选举工作,培训工作骨干,搞好宣传发动,做好财务审查等工作。村发布公告。 第二阶段:选民登记阶段(11月16日至12月10日)。确定选举日(时间原则定在12月28日),进行选民登记、核对等工作,并在选举日前20天公布选民名单(时间定在12月7日前公布)。村发布第一号、第二号公告。 第三阶段:提名产生候选人阶段(12月11日至12月20日)。规定并公布候选人资格条件,确定村委会成员职数,组织选民直接提名产生候选人,并在选举日三日前张榜公布正式候选人(时间原则定在12月25日前)。村发布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号公告。 第四阶段:投票选举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组织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委会,现场唱票、计票,选举结果必须在中心会场当众公布,颁发当选证书。村发布第八号公告。 第五阶段:建章立制阶段(2014年1月1日至2月15日)。建立民主理财等组织,制定三年工作规划,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新当选的村委会成员进行培训。做好立卷归档、总结验收等工作。 凡属行政村村委会都要进行换届选举。 三、把握换届选举的关键环节 (一)认真做好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 1、搞好宣传发动。要深入开展《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和《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要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提高组织指导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画、小册子、板报、专栏、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村民充分了解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掌握投票选举的程序和方法,调动广大村民参与选举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做到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履行好自己应尽的义务,真正把办事公道、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热心为村民服务的人选进村委会。要针对每个阶段工作的不同特点,有重点地进行宣传教育。要坚持正面宣传与典型教育、一般性宣传与疑难解答相结合,将宣传发动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 2、搞好业务培训。镇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使他们熟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掌握民主选举的方法、程序、要求和重点,切实提高他们依法指导换届选举的能力和水平。 3、搞好村级财务审计。搞好村级财务审计,有利于新老班子交接、有利于规范竞选承诺、有利于摸清家底和划清责任、有利于保护集体利益。要严格执行先审计后选举的规定,换届选举前,镇农经中心要切实组织好对村级财务清理和村委会成员任期届满审计工作。审计结果要及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村务不公开、财务管理混乱、群众意见较大的村要进行重点审计,先解决问题,再进行选举。对于问题严重的村,要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严格规范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 1、依法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指定、撤换。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村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倡导设置候补委员制,村民选举委员会因故缺额时依次递增,确保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正常开展。村民选举委员会中妇女应占适当比例。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依法被确定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时,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履行职责的,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同意,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或者另行推选。 2、依法搞好选民登记。选民登记是村委会选举中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村民民主权利的落实,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进行。针对我镇城镇化进程加快、人口流动等因素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按照村委会选举的有关规定,坚持以户籍所在地为基础,结合居住地的实际情况,认真细致地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做到不重登、不漏登、不错登,切实保证村民的选举权。选民登记一般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登记站,村民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到登记站进行登记;也可由选民登记员挨家挨户依据户口簿、身份证在选民登记名册上进行登记。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前张榜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提名前向选民发放选民证。要积极推行选民登记名册和选民证对应编号的做法,提高选举工作效率。 3、依法提名确定候选人。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一人一票直接提名产生,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和调整。提名方式可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进行。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分别多于应选名额一人,并按提名得票数多少确定。在提名候选人阶段,各村要引导村民消除家族、宗族、派别等不良影响,真正把那些素质好、威信高、能力高、热心为村民办事的人提名为候选人。提倡村党组织成员和村委会成员交叉兼职,普遍推行符合条件的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兼任村委会主任。要保证妇女在村委会选举中的合法权益,实现村委会成员中有1名以上女性委员,村委会正副主任中的女性比例比上届有明显提高。村委会成员候选人中,妇女应占适当比例。提倡把更多女性村民,特别是村妇代会主任提名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候选人确定后,在选举日的3日前张榜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要规范竞选行为,积极创造条件,组织正式候选人与村民见面,介绍治村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条件成熟的地方,可适当扩大实行“无候选人一次性直接投票选举”试点的范围。采取“无候选人一次性直接投票选举”方式选举的,计票时,主任只计获得主任的票数为所得票数;副主任可以将获得主任、副主任的票数累计相加,计算为所得票数;委员可以将获得主任、副主任、委员的票数累计相加,计算为所得票数。 4、依法组织投票选举。投票选举是整个换届选举的中心环节。选举时,可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投票选举,也可以设投票站进行投票选举,或以中心会场为主、投票站为辅的方式进行投票选举。每个投票站监票人及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三人。投票方式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要积极动员、精心组织选民直接参加投票选举。要严格坚持“两个过半”的原则,即“选举村民委员会,有选举权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都必须由村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不得先选委员会,然后由委员推选主任、副主任。选举时,要设立领票处、秘密写票处、代写处和投票处。投票结束后,当众开启票箱,当众唱票、计票,选举结果当场公布。要严格规范委托投票行为,要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候选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接受家庭成员以外选民的委托。被委托的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并且必须亲自参加,不得再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5、依法组成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并做好交接工作。选举工作结束后,要按规定及时进行工作交接。移交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镇派员负责监督。上一届村委会应当在村委会选举结果公布后5日内向第十届村委会移交印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帐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它遗留问题等,以确保新一届村委会能够尽快开展正常工作。 6、健全村委会组织网络和规章制度。新一届村委会第一次会议应当在选举结果公布之日后的五日内召开。新一届村委会要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结合本村实际,研究制订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修订《村民自治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应及时建立健全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委员会,并组织村民推选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应当在选举结果公布之日后的半月内召开,讨论通过村委会的工作规划、计划措施及各项制度。要建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搞好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同时,要及时对选举资料进行整理,分类立卷,归档保存。 四、加强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镇建立由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参加的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监督全镇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同时,镇成立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督查指导小组,由镇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及有关单位人员组成。为切实加强指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责任意识,镇建立指导小组成员单位包干责任制度,实行成员单位与相关村挂钩包干。各村也要依法推选产生5-9人组成的第十届村民选举委员会,并推选出3-5人的候补委员,根据有关选举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订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及时协调解决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村情复杂、管理薄弱的“难点村”、“重点村”,要帮助制定好选举工作方案,选派得力干部驻村指导换届选举工作。要建立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协同工作。民政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换届选举的日常组织和指导工作。组织、宣传、公安、司法、农经、信访、财政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二)依法办事,加强监督。《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选举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是开展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根本依据,各村要严格遵守,不得随意解释或曲解。凡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尚未作出明确规定的,应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讨论决定,按照大多数人的意见和政策法规规定办理。整个换届选举要做到法定的程序不能变、规定的步骤不能少。在村委会选举中,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依法办事。对侵犯村民民主权利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加强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对干扰破坏选举或阻碍他人正常行使选举权等违法行为,要根据情节轻重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并正确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建立健全来信来访登记和复信回访制度,尊重村民群众的申诉权、信访权,切实有效地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维护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在选情复杂的地方,镇村两级要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紧急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保证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社会稳定。 (三)落实选举工作经费。各村委会换届选举要安排工作经费,保证换届选举工作正常开展。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全县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赣委发[2013]41号)的规定,编制选举工作经费。选举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召开会议、培训骨干、宣传发动、印发及购置资料等。 (四)认真搞好检查验收。村委会换届选举结束后,要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的标准是:所有村委会都依法按时进行换届选举,选举程序规范合法;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产生,按照职责开展工作;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由村民直接提名,并按得票多少确定;村委会成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委会选举时设立秘密写票处,选举结果当场公布;村委会下属组织健全,职责明确;新老村委会按照规定及时进行交接;制定村级建设发展规划,明确责任目标;及时推选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建立村务监督机构、民主理财小组,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村委会各项制度健全,切实可行;选举资料完整,并按要求整理归档;群众在选举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检查验收采取镇自查、县组织抽查的办法进行。 各村要将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向镇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材料及选举统计报表于2014年2月20日前报送镇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金山镇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步骤 中共金山镇委员会 金 山 镇人民政府 附件: 金山镇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实 施 步 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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