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云港瑞驰投资有限公司受让NO.2012G27#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连云港瑞驰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规定,通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你公司竞得NO 经研究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位于经济开发区怀仁路东侧、深圳路北侧四新安置小区地块编号为NO 接文后,请你公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根据规划要求设计和开发建设,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赣榆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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