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县纪委《关于加强中秋、国庆“双节”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 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基层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2013年中秋节、国庆节“双节”临近,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二十条实施办法、县委八项规定和中央纪委关于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的要求,扎实推进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现将县纪委《关于加强中秋、国庆“双节”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赣纪发〔2013〕2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局将组织监察室、办公室进行明查暗访,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并实行责任追究。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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