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赣榆工商行政管理局整治非法金融广告专项执法“回头看”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分局: 现将《赣榆工商行政管理局整治非法金融广告专项执法“回头看”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赣榆工商行政管理局整治非法金融广告专项执法“回头看”行动方案》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非法 金融 广告 专项 回头看 通知 连云港市赣榆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3年11月22日印发 附件:
赣榆工商行政管理局整治非法金融广告 专项执法“回头看”行动方案 为巩固《关于印发〈赣榆工商行政管理局整治非法金融活动广告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赣工商〔2013〕76号)的整治成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广告主、广告发布者。 投资理财类公司、经纪或信息合作社、农民或农业资金互助社等市场主体的广告中含有金融业务、融资担保业务的内容以及含与金融业务、融资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业务内容的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 二、检查内容: (一)广告内容:投资理财类公司、经纪或信息合作社、农民(含自然人)或农业资金互助社等市场主体的广告中所含金融业务、融资担保业务的内容以及与金融业务、融资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业务内容。 金融业务活动的内容,如: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等。 与金融业务、融资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业务内容,如:金融咨询、贷款咨询、融资担保咨询等。 (二)营业执照内容: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营业执照,重点查验广告主营业执照,投资理财类公司、经纪或信息合作社、农民或农业资金互助社等市场主体确认是否具有与广告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 三、检查时间: 四、检查事项: (一)各类媒介广告的具体内容。 (二)广告形式。各种形式、各类媒体上的广告。 (三)广告发布的时间、位置、登记证号。 (四)广告的大小和时长。如,平面广告面积大小,电视广告播放广告的时间长度等。 (五)广告的合同、发票。 (六)广告主、广告发布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许可证及其它批准文件的具体内容。 其他需要依法检查的事项。 五、检查方式: 拍照、摄影、现场检查、询问有关知情人、复印广告合同和发票等。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分局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要从政治高度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 (二)迅速行动,对户外广告进行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此项工作业务性较强,敏感性强,各分局要抽调精干力量,迅速行动,开展检查。对户外广告要采取拉网式检查的方式,不留任何死角。 (三)及时告知有关监管机关。 各分局在组织专项检查时,对经营范围中没有而广告内容中含有实行许可证管理的业务内容的广告,采取相关措施的同时抄送许可证监督管理机关。 (四)及时总结。 各分局在专项检查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并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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