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带电作业收费项目及标准的 通 知 连云港恒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关于带电作业收费项目及标准的请示》收悉,为适应我县经济发展的要求,保障电网供电的可靠性,满足新增用户尽快用上电力的需要,你公司投入资金和人力,为带电作业创造了必要的条件。由于带电作业对作业环境和作业设备、人员的特殊要求,成本投入较大,为补偿成本,在目前全省尚无统一收费标准的情况下,经相关程序并经研究决定,现将带电作业收费项目和标准批复如下: 一、同意适当收取带电作业费,参照成本认证结果,暂定10KV、20KV带电拆头或搭头收费标准为3500元/套次,仅限于拆头或搭头一处,同一处拆头和搭头的,按上述标准的150%收费。 二、以上收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自文到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试行期满后,根据试行情况再重新核定。 三、你公司必须本着自愿委托的原则,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不得超标准、超范围收费,不得合并和拆分项目收费,不得搭车收费。同时,应加强管理,单独建立服务收费管理台账,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在收费开具票据时,应明确填列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做到与收费管理台账相对应。 四、供配电延伸服务收费,必须报经有权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收费,否则,将按违规收费处理。 五、你公司对提供的供配电延伸收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价格政策和规定标准,并在收费地点醒目位置将服务内容、收费依据和标准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客户和价格部门的监督。 六、该标准试行期间,如省市有新的规定,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赣榆县物价局 2013年5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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