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3年全县镇村公交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镇农路办、局各有关单位(科室):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进程,按照省交通运输厅《2013年全省镇村公交发展实施方案》(苏交运〔2013〕11号)及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镇村公交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连交〔2013〕5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了《2013年全县镇村公交发展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2013年全县镇村公交发展实施方案 二〇一三年四月八日
抄送:市交通运输局 市运管处 赣榆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3年4月8日印发 2013年全县镇村公交发展实施方案 为确保省市下达的2013年行政村客运班车通达和镇村公交发展目标顺利完成,根据省交通运输厅《2013年全省镇村公交发展实施方案》(苏交运〔2013〕11号)及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镇村公交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连交[2013]5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2013年全县镇村公交发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民生幸福工程,坚持“行有所乘”的发展理念,科学制定城乡客运发展规划,精心组织落实,全面加快我县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步伐。 二、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2013年全省农村客运班车通达计划和镇村公交发展计划,完成海头镇、赣马镇和罗阳镇3个镇的镇村公交开通工作,已开通的镇村公交要确保运营正常。具体考核指标为: (一)镇村公交开通标准符合《江苏省镇村公交发展实施办法》(苏交运〔2011〕3号)规定的相关建设要求。 (二)建有乡镇客运站的镇,镇村公交应进站经营。没有乡镇客运站的镇,镇村公交线路起讫点应设置候车亭,并有回车场地。开通镇村公交的沿线行政村设置候车亭、牌,并与城乡客运班线无缝衔接。 (三)区域内农村客运班车完成公司化改造。客运企业对驾驶员实行统一招聘、统一调度、统一考核、统一奖惩的公司化管理。 (四)镇村公交车型应符合《关于印发<镇村公交车型基本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苏交运[2011]35号)要求,车辆喷涂“镇村公交”统一标志标识,并全部安装GPS设备,车内有IC刷卡或投币售票功能。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健全组织、编制规划阶段(2013年1月-3月)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村公交发展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为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以局长匡勇为组长、副局长李家凯为副组长的镇村公交发展领导小组。有关镇及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并于4月20日前将组织机构情况报县运管所、局农路办(见附件2)。县运管所、农路办要强化对各镇镇村公交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考核。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的编制工作。加快编制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根据各镇实际,结合道路、客流、旅客出行需求等特点,编制县域城乡客运线网规划图,明确镇村公交线网所覆盖的农村道路,同步完成农村公路和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计划、镇村公交发展和农村客运通达计划、镇客运站和候车亭建设计划的编制工作。对没有客运站但已开通镇村公交的柘汪镇和计划开通镇村公交的海头镇、赣马镇,要积极创造条件同步规划建设客运站,省厅优先列入计划。 (三)制定年度农村客运通达和镇村公交实施方案。要根据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研究包括经营主体整合、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方案、车辆购置、人员培训、责任分工、序时进度等在内的实施方案。各镇子方案做到“一图一表一方案”(镇村公交线网规划图、镇村公交运行线路计划表(见附件3)和镇村公交实施方案),镇村公交线网规划图要以区域行政地图为底,标注清楚所有行政村,分不同颜色标注清楚城市公交、城镇班线和镇村公交三级线网的线路走向。 (四)完善各项扶持政策。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城乡客运统筹发展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43号)、《江苏省镇村公交发展实施办法》(苏交运〔2011〕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镇村公交发展扶持政策,对已经开通镇村公交的柘汪镇、石桥镇、金山镇,要加强运营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的动态跟踪,确保扶持政策落实到位。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全面推进阶段(2013年4月-8月) (一)开展挂钩督导,以点带面。根据上级统一安排,确定海头镇作为镇村公交发展挂钩督导乡镇,重点跟踪督导,切实加以推进,总结成功经验。 (二)积极实施基础设施改建。要对现有农村道路进行一次全面的通车安全条件验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道路,要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等措施保障通车安全。对已建成的3.5米宽路面的道路,要按照提档改善的技术要求,采取拓宽、路肩硬化、增设错车道等措施抓紧组织基础设施改造,确保镇村公交和农村客运通达的要求和标准。 (三)要根据实施方案有序推进镇村公交发展,实施经营主体整合,落实镇村公交经营企业;组织开展非法营运车辆整治工作;完成镇村公交车辆选型等工作。 (四)要根据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目标,组织编制2014年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改造计划、农村客运班车通达计划和镇村公交开通计划。 (五)组织开展农村客运通达和镇村公交运营情况明查暗访工作。 (六)开展“回头看”行动。要对已经完成农村客运通达的行政村,组织一次全面的再排查,跟踪督查实际运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努力提高通达和服务质量,确保农村客运通达质量经得起群众检验。 第三阶段:检查整改、考核申报阶段(2013年9月-12月) (一)各有关镇农路办、局各有关单位(科室)要建立健全镇村公交发展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9月底完成农村公路和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及经营主体整合等任务。对开通条件具备的线路,成熟一条开通一条,由运输企业向运管部门提出申请,运管部门按照程序作出许可决定,并将开通线路走向、班次时刻、停靠站点、投入车辆等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力争10月底前完成年度镇村公交发展任务。 (二)要组织好对镇村公交发展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验收准备工作,确保考核验收工作做细做实。镇村公交应严格按照《江苏省镇村公交发展实施办法》要求,实行公司化经营,行政村100%覆盖,班次密度达标,服务质量好,确保公示期间无投诉。开通镇村公交的赣马镇、海头镇、罗阳镇应于11月20日前完成年度镇村公交发展成果申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积极协调各有关镇及财政、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认真抓好镇村公交发展的政策落实及具体实施工作。按照全县镇村公交发展计划进度表,认真对照《江苏省镇村公交发展实施办法》要求组织实施,坚持标准,确保镇村公交在经营方式、服务质量、运营规范等方面符合要求。对已经开通镇村公交的柘汪镇、金山镇、石桥镇,要对照标准进一步提升和完善,优先三级线网之间的衔接和融合,确保服务质量。 (二)要切实做好镇村公交发展的统筹指导工作,加强计划项目的跟踪和督查。要建立计划项目进度报表制度,定期逐级上报年度计划项目进展情况。要建立联系制度,深入基层,掌握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定期通报工作进度,严格做好监督审核工作。已运行的镇村公交线路、班次、车辆数变更、调整时要经县运管所同意后,报市运管处备案。凡擅自改变线路、减少班次和车辆数的,省厅将予以通报,并暂停所在镇村公交奖励申报和奖励资金拨付。 (三)相关政策文件、实施方案和动态信息要及时录入江苏省运输信息网城乡客运一体化栏目发布,要对已经开通的农村客运班车和镇村公交实施长效管理。 (四)要加强推进镇村公交发展创新举措、运营服务亮点、以及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事迹的宣传,有关单位要落实专人认真填写、复核、汇总辖区内镇村公交发展进度情况表(见附件4)。每个季度的最后5个工作日内,县运管所要将全县镇村公交实施情况汇总并上报局,由局上报市运管处。 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向县运管所、局农路办反馈。联系人:黄柏业、仲磊,电话(传真):86283700,86293229,邮箱:gyygkyb@163.com,gyxnlb@126.com。 附件:1.全县镇村公交发展计划进度表; 2.全县镇村公交发展组织机构联系表; 3.镇村公交运行线路计划表; 4.镇村公交发展进度情况报送表。 二〇一三年四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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