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卫〔2013〕49号 关于印发2013年赣榆县 临床“三合理”规范应用专项整治活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中心)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院: 根据连云港市卫生局《2013年连云港市临床“三合理”规范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连卫医〔2013〕15号)文件精神,为深入开展我县临床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以下简称“三合理”规范)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县卫生局制定了《2013年赣榆县临床“三合理”规范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各单位要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紧密结合党风廉政、治理商业贿赂、软环境治理、“三好一满意”、医德医风专题教育统筹开展;要与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医师执业不良行为记分管理、药物使用超常预警和处方点评相结合;重点针对诊治过程中对医疗费用影响较大的检查、用药及治疗措施,防止过度医疗,要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同意权、选择权。 二、各二级公立医院要建立和完善“三合理”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定期通报制度,县卫生局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信息交流、沟通,及时总结、通报各单位整治活动进展以及取得的实效。各单位要于每月20日以电子文件形式将活动进展情况、做法、成效、经验及自查整改情况发送至县卫生局医政科邮箱gyws6212162@163.com,县卫生局将汇总各单位专项整治活动情况报市局并向全县通报,促进全县专项整治活动稳步推进,共同提高。 三、各单位要于2013年5月30日前将2013年本单位合理用药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报县卫生局医政科。 附件:1、2013年赣榆县临床“三合理”规范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2、赣榆县临床“三合理”规范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有关组织 3、2013年赣榆县临床“三合理”规范应用整治检查评估细则 二○ 附件1: 2013年赣榆县临床“三合理”规范应用 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全县卫生工作会议和县卫生系统党建党风廉政暨软环境建设会议精神,深化“三好一满意”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研究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诊治为原则,以合理为核心,以规范行为为目的,以降低费用为目标,通过“三合理”规范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及其医疗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遏制过度医疗,减轻人民群众的就医负担,,推动我县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整治指标全面达标,进一步完善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效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建立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巡视督查制度,实施对医院医疗行为的评价和巡查制度;全面落实同城医疗机构之间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制度;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规范医疗收费;促进临床“三合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提高。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积极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 各单位要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结合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中的薄弱环节,细化分解今年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任务和主要目标,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二)加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 为规范糖皮质激素的临床应用,避免或减少不良反应,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疗效及降低医药费用,依据卫生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办医政发〔2011〕23 号)等文件,各医疗机构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细则》,加强该类药物的使用管理。 (三)加大合理用药监控力度 一是各级医疗机构要每月开展处方点评,处方点评数量、点评要求、处理按《医院处方点评规范》执行。抗菌药物处方、糖皮质激素处方点评侧重使用频度及用药金额排名前10位的医师进行针对性抽查,分析其使用的合理性。卫生局不定期组织专家进行全县交叉处方点评,加大方案执行力度。 二是各医疗机构应根据各病种临床路径、《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对医务人员进行临床路径培训,促进医疗行为的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同时结合临床路径工作促进合理用药,及时研究解决临床路径开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医疗机构应定期公开、透明公布处方点评结果,表彰合理处方和通报不合理处方,将处方点评结果和配合合理用药干预情况纳入相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指标,建立健全相关的奖惩制度。相关人员的奖惩按照《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执行。 四是强化处方监督,提高合理用药内控水平。医疗机构依据干预过程中发生的情况,对临床用药的规范化培训,加强提高药事管理水平,加快临床用药监测等环节制度建设,突出药师的作用,做好处方调配前对医生处方合理性进行前置审查干预,实时监控相关处方指标,杜绝不合理用药处方的调配;促使处方习惯良性发展,提高防病治病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利益。 (四)大型检查、医学检验同城互认 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我省临床检验结果互认机构及项目名单(2013年)的通知》 (苏卫办医〔2013〕23号)和认真执行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制度,简化就医环节,减轻就医负担。互认内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二级及以上医院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二级医院对三级医院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同级医院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予认可。减少化验检查的盲目性,新入院患者不能盲目的广覆盖性检查,应根据病情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 (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规范医疗收费。 严禁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禁止分解收费、比照收费和重复收费。健全医疗服务收费内部自控机制和管理制度,向病人提供规范的费用清单,定期向社会公布有关医疗服务信息。实行多种形式的服务项目和价格公示制,完善病人医疗费用认可制,建立方便群众、便于操作医疗费用免费查询系统,提高群众医疗消费的透明度。依法规范医院的经济活动,严禁将药品收入、医技检查、医疗服务收入与个人收入挂钩。严格落实处方值超过150元要患者签字规定,对违反规定乱收费行为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工作步骤和要求 (一)动员部署阶段( 研究制定我县2013年“三合理”规范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各医疗机构根据县卫生局部署,研究制定本单位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召开动员部署会议。 (二)全面实施阶段( 各单位依照本“方案”的目标和要求,确定工作重点,落实相关措施,运用有效的行政干预模式,建立“三合理”规范整治工作小组,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积极开展排查,要找出具体问题作为行政干预的重点突破点,要将“方案”各项措施要求的全面落实贯穿至整个过程,力争尽快达到目标要求。 组织学习与培训:各单位要将“三合理”规范特别是合理用药相关规范和文件内容纳入2013年院内继续教育重要内容,学习考核《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012〕84号),《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卫办医政发〔2012〕32号),《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基本原则》、《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处方集》、《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和处方规范要求,以及合理检查、合理收费等规范和文件。要进行广泛宣传动员,要求医师人人知晓,不留死角,积极参与;在医院宣传栏要张贴宣传内容,营造浓厚的氛围,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培训安排:县卫生局对各单位组织培训不少于2次,各医疗机构内组织培训不得少于每季度1次;培训具体内容请参阅国家、省、市卫生行政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和相关规范。 医疗机构自查:从2013年5月起,各二级医疗机构每月按照《赣榆县医疗机构“三合理”规范整治评估细则》(附件)的要求进行自查,认真落实比对《细则》要求,督促临床科室落实好调控目标和干预措施。并将考核结果及干预措施于次月25日前统一上报市卫生局医政处。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也要开展自查并将考核结果及干预措施于次月25日前报县卫生局医政科。 组织自查和迎查:县卫生局对各机构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各医疗机构并随时迎接省、市组织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的重点抽查和随机检查,及时通报抽查结果与自查结果的比对情况,作为各机构年度评估考核指标。 (三)总结评比阶段( 各单位要及时总结、评估开展合理用药工作的成效,上报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各单位应于每月20日以电子文件形式将活动进展情况、做法、成效、经验及自查整改情况发送至县卫生局医政科邮箱,并将本单位内开展“三合理”专项整治工作总体总结于 附件2: 赣榆县临床“三合理”规范应用 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有关组织 一、成立赣榆县临床“三合理”规范应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秦泗洲 赣榆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徐文彦 赣榆县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王惠政 赣榆县人民医院院长 徐宏团 赣榆县中医院院长 张传通 赣榆县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吴 证 赣榆县卫生局医政科科员 工作职责:负责医疗机构三合理规范的决策、组织、领导和协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医政科,由张传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整治工作的宣传、业务指导及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 二、成立赣榆县临床“三合理”规范应用专项整治工作组 组 长:张传通 赣榆县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成 员:吴 证 赣榆县卫生局医政科科员 江 晨 赣榆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朱孔平 赣榆县中医院副院长 陈同排 赣榆县人民医院医务科科长 夏正和 赣榆县中医院医务科科长 谢普善 赣榆县青口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工作职责:负责具体开展“三合理”规范整治工作,落实相关方案,为各单位开展工作进行指导和评议。 三、成立县临床“三合理”规范应用专家咨询组 组 长:江 晨 赣榆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副组长:朱孔平 赣榆县中医院副院长 陈同排 赣榆县人民医院医务科科长 夏正和 赣榆县中医院医务科科长 谢普善 赣榆县青口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成 员:李 卫 赣榆县人民医院 张化民 赣榆县人民医院 李勋光 赣榆县人民医院 朱锦平 赣榆县人民医院 嵇钧安 赣榆县人民医院 张明奎 赣榆县人民医院 王召晓 赣榆县人民医院 章 勇 赣榆县人民医院 张 力 赣榆县人民医院 张先亮 赣榆县人民医院 杜传林 赣榆县人民医院 张鹏程 赣榆县人民医院 周家军 赣榆县人民医院 刘彩玲 赣榆县人民医院 李 华 赣榆县人民医院 郭其亮 赣榆县人民医院 薛惠萍 赣榆县人民医院 陆世娟 赣榆县人民医院 时步卿 赣榆县人民医院 王经方 赣榆县人民医院 张作菊 赣榆县人民医院 张 健 赣榆县人民医院 李世新 赣榆县中医院 董自敏 赣榆县中医院 刘 锋 赣榆县中医院 李 彤 赣榆县中医院 郭士荣 赣榆县中医院 居胜光 赣榆县中医院 李永顺 赣榆县中医院 马维波 赣榆县中医院 刘 伟 赣榆县中医院 桂 林 赣榆县中医院 工作职责:配合工作组开展工作,并负责为“三合理”规范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以及组织指导本单位开展“三合理”专项整治工作。 四、各二级医疗机构应成立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三合理”规范专项整治管理组织,负责开展本机构“三合理”规范专项整治具体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