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和及时做好隐患排查 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国土资源所(分局): 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连政办传[2013]25号)要求,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题责任,突出预防为主,决定今天5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式稳定好转。我局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推动矿山企业科学规范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严格执行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按照“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的原则,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开采行为,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推动企业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赣安办[201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矿山企业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成员分别为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各镇国土资源所(分局)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局地矿科。 二、检查范围、时间、方式 此次检查的范围是全县所有持证开采的矿山企业和经过批准的风化石采掘宕口以及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 安全生产大检查从5月上旬开始。此次排查采取国土资源所(分局)及企业自查、县局检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两个阶段实施: 1、自查自纠阶段,( 2、检查督察阶段,县局将于 三、检查内容 (一)企业方面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矿山企业项目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是否按照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设计要求进行开采,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设备、作业环境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二)国土资源所(分局)方面 贯彻落实市局、县安委会等文件精神,做好对本辖区内的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以及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的排查上报工作。 1、加大监管,落实责任,组织矿山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严厉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开采等行为,建立矿山巡查记录档案。 2、全面掌握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情况,落实两卡制度(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和防灾应急机制。 青口分局和各镇国土资源所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情况要及时反馈到县局,于5月20日前把检查的总结报地矿科。
赣榆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三年五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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