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委发[2013]21号 关于做好2013年夏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的 实施方案 各村: 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现就2013年夏季秸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工作目标: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黑一块田,不污一条河。露天焚烧秸秆管理分集中整治和常规管理两个阶段,其中集中整治时间为5月25日至6月25日,其他时间为常规管理阶段。麦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其他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其中麦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达50%,收储再利用面积50%;全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其中麦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达70%以上,全镇耕层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一个百分点。全镇设立临时收储点30个,达到无秸秆焚烧的目标。强力推进秸秆还田与水稻机插秧集成技术应用。鼓励购机户入社经营,重点补贴中大型、实用高性能农机具。 二、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堵疏结合,以禁促用,秸秆禁烧抓第一把火,综合利用抓最后一把草。 (一)严堵奖疏,权责匹配。镇村两级是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责任主体,土地使用者有提高耕地质量、保护土地和环境的义务。按照“疏堵结合”原则,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支持力度,严禁秸秆焚烧,实现标本兼治。 (二)储还结合,体系配套。根据秸秆种类、分布情况以及各村的生产条件,秸秆综合利用以收储加工和机械化还田相结合,配套秸秆收集贮运加工体系和机械化还田体系,实现秸秆利用的不断突破。 (三)农机合作,规模经营。积极推动土地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重视农机合作社的建设,不断提高秸秆机械化还田、水稻机插秧、秸秆收储的组织化、规模化程度。 三、工作措施 在推进过程中,做到“一严、二用、三奖励”。即严禁秸秆焚烧,不得将农作物秸秆丢弃于河、塘、沟、渠等水体内;坚持机械化全量还田和收储再利用并举,鼓励和支持秸秆气化、草帘编织、植物栽培覆草等多种利用形式;农机合作社建设、重点作业机具、麦秸秆收储企业作为奖补重点对象。具体要达到“四个一”: (一)绘制一张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图 以自然村为单位,每村确定一种麦秸秆利用方式,绘制一张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图,规划内容主要包括:小麦面积、水稻面积、利用方式(收储、水还田或旱还田)分布、田块分户清单、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责任人。包村干部及督查组到村里走到田间地头,对照规划图督查了解各村秸秆综合利用的相关工作安排。 (二)建设一个综合利用配套体系 1.秸秆收储加工体系。按照就近集中、靠路离水、方便运输的原则。以自然村为单位,每个村至少建立1个秸秆临时堆场,可以在相对连片集中种植田块中设立临时堆场,收储专场地不强求高度集中,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就近、便民、数量根据村里土地分布情况灵活掌握。各村督促农户将地里的秸秆清运到地头(补助农户20元/亩),由村或收储合作社组织20人以上收储专业队,将田间地头的秸秆收储并运到临时堆场(每亩补助10元);村或收储组织采用机械打捆或机械还田方式的每亩补助30元;镇在王集中学建立1处万吨以上的秸秆收储场,负责本镇各临时堆场秸秆的加工转化并销售给固化成型企业或县生物质发电企业,村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收购秸秆,销往镇级秸秆收储场或者加工企业,实现秸秆资源的收购、运输、销售、利用一体化。 2.秸秆机械化还田体系。坚持农机、农艺融合,扶持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和水稻机插秧服务。各村、组和农机合作社要切实加大对农机手的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受理举报投诉。在我镇作业的小麦联合收割机必须启用切碎抛撒装置(秸杆需要回收利用的除外),留茬高度控制在10厘米以下,不达标准禁止下地作业。对拒不执行强制标准的机手,县、镇农机监理人员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罚,农民可以拒付机收费。 (1)机械化水还田配套体系。应用水还田工艺路线:联合收割机收获小麦(割茬低于10cm,开启秸秆切碎装置,切碎长度小于10cm,配秸秆匀抛装置或人工铺匀秸秆)→放水泡田24~48小时,软化秸秆)→撒施基肥→秸秆还田机(使用1GH-200型水还田机)一次两遍耕整地(第一遍Ⅰ档、第二遍Ⅱ档作业,水深小于3cm,耕深15cm)→机插秧。 (2)机械化旱还田配套体系。应用旱还田工艺路线:联合收割机收获小麦(留茬高度小于25cm,加装秸秆切碎抛撒装置)→撒施基肥→旱秸秆还田机(使用1JHG-180型双轴复式旱还田机)耕整地→放水泡田整地→机插秧。 (三)建立一套严格的禁烧执法和责任追究体系 1.执法体系。依据《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和《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连政发〔2012〕72号)进行执法,特别对放第一把火的,坚决从严从重从快处罚。禁烧期间,镇、村两级成立巡逻队,24小时巡查,严格管理。对违反规定焚烧秸秆的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对找不到肇事者的,按照“谁地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处理,对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其它严重后果的一律按纵火罪追究刑事责任。 2.责任追究体系。 镇党委书记 镇 长 片 长 |
片 长
片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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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部书记
村委会主任
村各小组组长
包 村
责任人
村支部书记
村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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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主任
村各小组组长
村各小组组长
包 村
责任人
包 村
责任人
农户
农户
农户
农户
村支部书记
村委会主任
村各小组组长
包 村
责任人
根据上面的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责任体系图,镇、村及村民小组要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要求,明确各层级责任人和职责。对于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将予以通报;对被发现或被举报经查实有露天焚烧秸植树违反禁烧的村,一律取消当年各种评优评先资格;特别是对发现放第一把火的村,由镇纪委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该村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取消该村年度农业项目申报资格。
(四)建立一套导向性奖励政策
在整合对上争取的秸秆综合利用、合作社建设、禁烧等项目资金基础上,镇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秸秆收储组织或个人的补贴。
四、组织保障及考核
(一)健全组织机构。镇党委成立由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办公室(简称综禁办),办公地点设在镇农技中心,定期召开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会办会。各村也要成立专门机构,全面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二)加强宣传培训。继续加大横幅、墙面标语的密度,做到铺天盖地,让开大道、覆盖两厢,进村入户、家喻户晓。继续与农户签定禁烧承诺书,承诺书要每户必到,签字确认。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多层次、多角度地加强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曝光秸秆焚烧案例,教育广大群众人人参与和支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镇农技中心要组织编印培训资料,在秸秆还田、收储等方面对合作社负责人和镇村业务人员进行广泛培训,为推动全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奠定基础。
(三)强化督查考核。镇成立秸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业务指导及督查组,负责技术指导和技术路线、作业规范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镇农技中心负责秸秆收储和综合利用的青贮、氨化、固化等技术的推广和指导、组织协调农作物秸秆还田、秸秆留茬高度的鉴定验收考核,对农机标准化装备配备及作业标准实行监管考核等。镇纪委负责按有关规定追究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不力的镇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派出所负责依法对焚烧秸秆的责任人进行处罚。
(四)严格奖惩兑现。镇党委将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附件: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中共石桥镇委员会
石桥镇人民政府
附件:
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王维锡 党委书记
副组长:王聪益 党委副书记、镇长
谌廷纯 党委副书记
王祥军 人大主席
顾延苍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张家鹏、姜冰厚、王乐炼、张艳、成善荣
陈 飞、王焱波、李海波、姜阳、桂舒平
姜密先、王维华、胡继志、各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综禁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技中心,由王乐炼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村要相应成立村级工作领导小组,全力以赴投入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切实为群众搞好服务,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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