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大丰市纪委二室既保“老虎”又保“苍蝇”作者:匿名网友 发布时间:2013-02-26 18:45 类别:百姓权益 区域:盐城大丰 投诉报料: 大丰市纪委二室既保“老虎”又保“苍蝇” 2012年7月份,大丰市新百公司一百多名职工联名举报了大丰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正局级)工作人员冯惠生,一边以公务员的身份领取工资,享受公务员的各种待遇不上班,“吃空饷”。一边经营着以营利为目的的大丰市新百公司(原百货商场)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法人代表。经纪委立案侦查后,确认:冯惠生经营自己办的私营企业,同时又在服务办吃空饷时间长达十二年五个月,金额39.136万元,成为江苏省“吃空饷”的冠军,纪委当面向职工代表宣读了调查结果的数据,后该案由纪委二室的汪主任和沈峰处理。 关于党政干部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中共大丰市委和大丰市人民政府早在2008年和2010年69号文件发文禁止,文中明确规定,一经查实,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处理,给予记过、降职、开除等处分。 现冯惠生以公务员身份从事营利性活动属违法,长时间“吃空饷”属侵吞国家资金,属犯罪。 而汪、沈二人在具体处理时,却想方设法帮冯惠生辩护逃脱责任,最后的处理意见是:只要退出12万元送到服务业办公室的小金库里,便算结案了。 “喂空饷”的老虎和“吃空饷”的苍蝇都安然无恙,没有受到任何处分。众所周知,行政单位的财务纪律是收支两条线,“吃空饷”的赃款应上缴市财政局,而至今财政局没有收到一分钱,将12万元送给服务业办公室的小金库,实际上是一种违法违纪,冯惠生的“空饷”总额是39.136万元,还有27.136万元便让纪委给优惠了,这是大丰纪检的一项创新,我们表示强烈反对,并多次在结案书上提出了意见。然而,沈峰很狂躁地对我们说,这就是我们纪委的处理意见,你们不服可以到盐城纪委上访。 冯惠生常说,在大丰谁告我都没有用,我都有办法摆平,他是如何摆平纪委官员的,只有他们之间清楚,可见现在社会腐败已经到了什么程度。 为此,我们强烈要求中纪委领导能对此案给予关注,查查纪委二室、服务办和冯惠生之间的猫腻,严格按大丰市委、市政府2010年69号文件予以追查处理。 盼望领导重派和党中央习总书记保持一致的清官,重新处理该案,以平民愤。 新百公司职工 二O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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