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睢宁县纪委难道职责不是维护党的章程吗?作者:匿名网友 发布时间:2013-02-24 18:20 类别:百姓权益 区域:徐州睢宁 投诉报料:纪委的职责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有净化党风、党纪和反腐职能,而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纪委,对于群众举报的基层干部涉嫌贪污腐败的问题,不但不进行查处,反而千方百计的予以包庇。在十八大之后,反腐声音日高,中央领导多次表示重拳反腐,坚决维护人民利益,坚定不移的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今天,徐州市睢宁县纪委一如既往的践踏法律,无视中央十八大会议精神及中央领导的以法治国,做一个清正廉明政府的号召。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实行村务公开知道,村民依法享有知情权。村务公开的目的和意义就是要提升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让国家的各项惠民政策从源头上不走样,真真实实的惠及广大老百姓,让村级事务在全透明的情况下进行阳光运作。而徐州市睢宁县梁集镇高楼村的百姓从2007年2月1日就开始不断的向省、市、县及中纪委,高检等多个部门连续不断的举报反映村干部高方果贪污受贿等腐败问题。并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履行知情权、查询权,公开村委财务往来账目等涉及村民利益的一切问题。依据法律村民有权行使的权利全被当地政府和睢宁县纪委赤裸裸的剥夺了。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只有遵守法律的义务,没有违反法律的权利。建设法治国家,要求承担社会管理职责的政府首先依法办事,作全社会遵守法律的表率,如果政府机关及负有净化党组织的纪委自己都无视法律,又怎么行使社会管理职责?又怎么要求其他组织和个人遵守法律?又怎么能够取信于民?又如何使行政活动赢得社会各界的支持? 12月31日,习近平主持了反腐会议,会议明确强调;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少数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奢侈浪费现象严重,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 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纪委在十八大之后,反腐声浪日益高涨的今天,如此对待法律,逆潮流顶反腐之风,庇护村镇腐败贪官不被党和人民问责,放弃党的原则,伤害民心民意。在如此反腐大格局的背景下,睢宁县纪委继续把权利凌驾于法律之上,公然践踏法律的深层原因不能不让人们怀疑? 律戒条条,法规俱在。人们相信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纪委抗拒法律的行为只是少数人所为,其间到底有何原委,人们也期待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还法律权威,还群众公道。 2013年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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