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沭阳农民办私企遭破坏不能总拖着作者:草根百姓 发布时间:2013-09-24 14:19 类别:三农 区域:宿迁沭阳 投诉报料: 江苏沭阳县汤涧镇发生一起严重侵害农民权益事件 农民办私企遭破坏 镇干部“牛气冲天” 问题岂能一拖了之? 宪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益,自然也保障农民作为普通公民应有的权利。而江苏沭阳县一农民作为承包土地的“准私有者”,在自己的责任田上合法经营水泥制品厂,是公民依法组织生产经营的自主权利,却遭时任镇领导的武断干预、被迫停产,生产场地及厂房被毁,负债9万余元。他们上访反映多年,也惊动了上级有关领导和部门,但镇干部百般刁难,使问题久拖不决。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2008年新来的镇领导变本加厉,又将他们生产场地当成了“摇钱树”以5万元一亩的价格,非法转让给开发商建成10余商品房销售,获得业主购房款近150万元。而受害农民至今没有得到任何合理的经济赔偿。这一事件发生后,在当地干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 江苏沭阳县汤涧镇大李村农民孙桂尧,为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拓宽经营增收渠道。1996年春,经汤涧镇、村领导的同意,在位于沭李路南侧自己承包的责任田上,投资数十万元创办了小型水泥制品厂,并领取了营业执照。投产后,生意红红火火,产品供不应求。 1998年9月28日,汤涧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吕严高等人来厂参观和指导,看经营搞得好,场地又较大,便叫孙桂尧在原有的基础上再建一个停车场,利用紧靠国道的优势招揽生意,以增加收入,加快致富步伐。得到镇领导的鼓励和支持,孙桂尧夜以继日地突击奋战七八天,终于将停车场建成。经营规模扩大了,经济效益明显上升。 谁知好景不长。1999年3月,汤涧镇领导班子调整,新来的镇党委书记刘瑞春,以统一规划为由,将孙桂尧的生产场地转让给镇水利站。 孙桂尧坚决不同意,可几天后,镇水利站长袁兴国带人在他们的厂旁边新建围墙,用一辆运送砂石的货车在孙桂尧的厂区里来回行驶,硬是将生产专用的水泥地坪全部压毁,致使小厂被迫停产。 紧接着于3月26日,镇(原乡)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下发了违章建筑《拆除通知书》。怎么属违章建筑,不是已经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了吗?孙桂尧夫妇俩正在疑惑之中,3月28日中午,镇土管所来人强行将小厂的五间厂房全部拆除。 场地遭破坏,厂房被强拆,孙桂尧用心血和汗水创办起来的小工厂顷刻间荡然无存,损失惨重。由于欠下了银行和亲友9万余元的债务,至今无力偿还。 为了讨回公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999年3月底,孙桂尧到县里上访,时任沭阳县委书记的仇和对此非常重视,随即作了“对个体私营企业要保护”的批示,责令汤涧镇妥善、尽快解决这一问题。可不知为什么,这个批示最终也无济于事。 2000年7月25日,孙桂尧找到了县信访局,请求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权益,要求镇政府及当事人赔偿一切经济损失。信访局当即批转汤涧镇主要领导同志负责处理,而当时镇党委书记张林涧向我们夫妇俩硬邦邦地摔过来一句话:“哪个批的,你们就去找哪个!” 孙桂尧只好再回到信访局,局分管领导亲自出面,就此事多次找镇里一、二把手做工作,要求抓紧调处,好让孙家尽快恢复生产。可镇有关领导不但无动于衷,敷衍了事,而且向上汇报假情况,以“我们要赔偿10万元,心太黑了”为由,将此事一直搁浅。 没有想到的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2008年新来的汤涧镇领导袁长青、单迎庆,又将孙桂尧的生产场地,当成了“摇钱树”以5万元一亩的价格于2008年5月6日非法转让给沭阳县恒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商品房销售,从中牟利。目前该生产场地已被开发商建成10余套商品房售完,获得业主购房款近150万元。而孙桂尧至今没有得到任何合理的经济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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