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法院办案效率高 受案未开庭已结案 我叫郜永胜,新郑市人,2013年5月,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将郑州绿湖置业有限公司起诉至新郑市人民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案号为(2013)新法执字第00481号)。2013年6月7日,新郑市人民法院受理并立案。 7月份,我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栏”查询信息时看到该案显示为已结案状态。我顿时愣住了,还没有开庭审理的案子怎么就莫名结案了,对此我非常费解。 然而更令我疑惑的是既然案子已结,那我申请的执行款到哪去了。我多次电话联系新郑市人民法院执行庭,但每次得到的答复都是该案已结案。后来我又找到负责该案的赵法官询问情况,但得到的答复却是“被申请人郑州绿湖置业有限公司还没有付款,所以没法给你”。 新郑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在执行未到位的情况下,怎能如此草草结案?本人希望上级法院查处此事,给受害人一个合理说法。 【网友留言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人民网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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