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恶霸村干部公开索贿祸害社区项目 我叫高继宾,安阳市硕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响应国家政策承建濮阳市范县杨集乡刘辛店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反映刘辛店村村长兼村支部书记刘洪训,利用国家扶植发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骗来开公司,公开向开发商索要分红、政府补贴款、股份、指定材料购买地,为达私利采取锁大门、断水电、非法拘禁等恶劣手段逼迫开发商就范,致使工程无法继续进行。 刘洪训身为村官,本应带领百姓致富奔小康,他却祸搅新型农村社区项目建设,公然向开发公司索贿施压,手段卑劣。新农村社区建设的工程项目面临“夭折”,美好愿景变成了“海市蜃楼”,我们恳请上级政府部门,查处刘洪训非法行为,让新农村项目顺利实施,还我公道。 一、刘洪训利用职权,要求项目给他分红。 2011年12月,经公司的业务员杨某介绍,我认识了范县杨集乡刘辛店村村支书刘洪训。当时商谈时刘说“政策扶持,条件丰厚”,花言巧语下,我被他们蒙蔽双眼,遂与刘洪训达成协议:在该村投资建设“辛店农村新型社区”预计分三期,总占地138600平方米,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并附建超市、卫生院、老年活动中心、幼儿园、洗浴中心等设施。 施工前需要向村民支付征地补偿款约200万元,由刘洪训暗箱操作安排个人放贷人员刘遂成提供,明细分配至今我都没有看到。一期工程建房15栋楼房,现在已完工销售2栋,然而,向村民签购房合同章单位的是我公司,收款的却变成了刘遂成。 2012年6月26日经过刘洪训安排,我们与杨集乡刘辛店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社区建设合作意向书。2013年4月23日,刘洪训将提前写好的开发建设协议书补充条款让我签字,要求我们按实际建筑面积每平方30元付给刘洪训个人红利,并要求政府补贴,双方各得50%。 另外,我方征地的征地款200万元已直接拨给刘洪训,但至今没有收到相关手续,刘洪训涉嫌私自占有农民的征地款。 二、安排亲属成为项目合伙人,要求干股。 2013年6月,刘洪训安排姚广涛及其弟弟刘洪辉等为建房项目合伙人,并要求我与他们签订一个同意入伙协议,转让70%股权给刘洪训,否则建房工程不能继续。我没有答应他们的无理要求,刘洪训就以各种名义阻碍施工,到目前为止,我已投资500余万元,贷款200万元开工建设,已建成两栋楼房由刘洪训出售完毕,至今售房款由刘洪训占有。 三、为达私利目的,强行关押、强买强卖,手段卑劣。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我公司的承包商无法从别处正常途径进材料,必须从刘洪训、刘洪辉、姚广涛等处进材料,均高于市价。一旦我们不从他们处进材料,他们就组织人采取锁工地大门,对送货司机控制人身自由、恐吓、敲诈,导致工地只能用他们的材料。 2013年7月29日,刘洪训以商谈继续施工为由将我骗到施工现场,让我退出房屋开发,空手走入,并负担工人工资、建筑材料费,单方解除合作协议。我没有同意,刘洪训强行关押我三天,最后我向公安部门报警。 2013年8月份至今,刘洪训安排人员强行对施工现场停水停电,严重影响工程进度,让我蒙受贷款损失、工程损失、信誉受损。 刘洪训作为一方村支书,已经涉嫌了勒索贿赂、贪污罪、强迫交易罪,希望有关部门和广大媒体进行关注,调查事情的真相,伸张正义,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和地方恶势力,让社会变得更加透明有序。做了几十年村支书的刘洪训,在村里可谓是横行霸道,据说还有一个兄弟是南京某高官。作为当地的一个村支书,老百姓在村里办事找他都必须要花钱,在当地他的名声极差,没人能告倒他。 作为一个外地的开发商,满怀欣喜带着对新农村建设的憧憬来到该地,没有得到丰厚的优惠条件,得到的却是工程的夭折,公司的损失,声誉的毁败,一切希望都化为了泡影。 恳求濮阳市相关部门、范县政府、检察院剔除这种与新农村建设相悖的黑暗势力,严查刘洪训等人的违法行为,保障开发商的合法权益,确保刘辛店村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 【网友留言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人民网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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