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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头镇农村用电安全强基固本深化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3-9-2 14:00| 发布者: 鱼干子| 查看: 199| 评论: 0

摘要: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海头镇农村用电安全强基固本深化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海头镇农村用电安全强基固本深化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GF003-D0100-2013-012
生成日期 2013-07-31 公开日期 2013-08-13
发布机构 海头镇 文件编号 海政发〔2013〕24号
内容概述 农村用电安全强基固本深化工程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

《海头镇农村用电安全强基固本深化工程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海头镇农村用电安全强基固本深化工程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榆县农村用电安全强基固本深化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政办发〔201340号)精神,切实加强农村用电安全工作,使农村群众用上“安全电、放心电”,进一步规范农村用电安全管理,推动构建和谐的农村供用电环境,根据省电力公司《关于深入实施“你用电_我用心”农村用电安全强基固本工程的指导意见》(电营〔201346号),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实施“三新”农电发展战略,坚持“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政企联动、群众参与、多措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用户主体作用和供电企业的技术优势,通过完善标准体系、管理体系、责任体系,强化物防和技防措施,广泛发动农村群众参与,以人为本多维度开展用电安全宣传教育等措施,努力夯实农村用电安全基础,根本改善农村用电安全状况,构建和谐的农村供用电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13年底,基本建立较为健全的镇、村级农村用电安全共建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体系,基本建立较为健全的政企联动、乡村实施、电力服务的农村用电安全工作机制,保障农村居民用电安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并主要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1、建立健全的政企联动、乡村实施、电力服务的农村用电安全工作机制,全面覆盖镇、村级与供电部门组织共建。

2、剩余电流工作保护装置安全运行符合规定要求,总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农村家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应装必装,检测维护和投运、更换符合要求,能可靠正确动作。

3、农村用电安全知识普及率大幅提高,力争在本镇选取一所学校,设立一个电力安全读书角;并为90%以上农户发放一份安全用电基本常识读本。

4、农村临时用电规范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农村临时用电管理规范,安装规范,保护到位,标准统一,临时用电协议签订率100%

5、规范农村新建住房室内的电气布线,确保不形成新的用电安全隐患,构建农村居民自有电力资产的运行维护管理长效机制。

6、农村输配电设施安全防护水平明显提高,农村输配电设施安全防护覆盖面达到100%

三、重点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服务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的保障体系

1、完善服务农村用电安全组织体系。建立健全服务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的组织体系,明确供电所为业务管理责任部门,设立专职管理人员。

2、建立完善农村用电安全管理标准制度体系。完善健全服务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的制度体系,建立完善工作、管理和技术标准。

(二)构建政企联动、乡村实施、电力服务的共建机制

1、推动建立农村用电安全共建组织机构

建立镇、村级用电安全管理网络,由镇分管领导主抓该项工作,通过政府协调,村委会设兼职用电安全宣教员,调动村民积极性齐抓共管,形成区域性农村用电安全管理网络。

2、建立赵沙、卢沟、吴村三个标准化示范台区,实现一户一下线,分级保护齐全,全部实行智能化信息采集,规范统一的供用电布局。在全镇逐步推广模式典型、标准统一、措施有力、便于操作、易于实施的进村服务农村用电安全机制,提升安全供用电环境。

(三)加强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管理

1、加强总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运行管理。对辖区内配电房(箱)安装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做到定台、定人、定职。

2、加装中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选取若干有特点的台区,通过试点安装中级保护装置,研究中级保护装置配置原则,规范中级保护装置的安装和使用。

3、加强农村家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管理。开展农户家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专项检查,对未安装家保的用户,及时发送《居民家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使用告知确认书》,对家保试跳不灵或私自退运的,发送《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整改告知书》,同时送至镇安监所备案,由村委会、安监所牵头,采取联动形式督促客户整改。

(四)完善农村用电安全宣教机制

1、各村选派兼职宣教员、护线员,供电部门进行技术指导和安全用电知识培训,让用户能熟悉用电安全基本常识和基本技能。力争成立一个“农村校园电力安全教育基地”,选取部分中小学校设立一个“电力安全读书角”,并有一名兼职“农村校园电力安全教师”,形成齐抓共管农村用电安全新局面。

2、在镇街道、中心村设立宣传展示点,悬挂安全宣传图板,为90%以上农户发放1份用电安全基本常识读本,发放用电安全资料,学习用电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

3、利用电视、广播媒体开展农村用电安全宣传活动,分季节进行安全用电提醒。

(五)提升农村电网设施运行维护、隐患整治水平

1、电力线路保护区域内违章建筑的隐患排查。对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建房、挖塘、取土、种树等行为,要依法、依规及时解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避免出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2、加强线路通道树障的排查清理,以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确保电力线路安全可靠运行。对于清理较为困难的树障,各村委会牵头,安监所、派出所配合供电部门,及时加以清理。

3、对跨越鱼塘的电力线路安全排查。对辖区内电力线路附近鱼塘进行摸查,通过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向鱼塘主发放《安全告知书》。

4、加强警示标识管理。重点检查配变台架、路边电杆警示标识的缺失情况,及时整改,尽可能减少事故的发生。

5、完善临时用电管理办法,规范受、配电设施的安装使用,定期开展临时用电隐患专项排查治理,重点整治挂钩用电等私拉乱接违章用电行为。

(六)强化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1、成立由镇政府、村委会、派出所、建管所、国土所和供电所组成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召开协调会,开展专项工作,研究解决电力设施保护重大问题。

2、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政府社会管理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考核评价。

3、加强电力设施保护行政执法、电力警务工作。进一步完善电力行政执法办公室、电力警务室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

4、积极开展电力保护专项整治行动:(1)开展异物挂线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2)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月活动,配合镇安监所、建管所、国土所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吊车、挖掘机等大型施工机械档案,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3)开展反窃电专项整治,打击窃电违法犯罪分子。

四、推进计划

(一)发动部署阶段(20136月)

工作内容:制定《海头镇农村用电安全强基固本共建深化工程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专题部署。

(二)推进实施阶段(20136月至201311月)

工作内容:建立健全农村用电安全工作服务保障体系,建立政企联动、乡村实施、电力服务共建长效机制,提高农村电网设施的装备水平和运行水平,加强农村用电安全宣教,夯实农村用电安全管理基础。

120136月,召开全镇农村用电安全强基固本共建深化工程推进会。

220136月,建立镇、村级农村用电安全管理机构,签订构建农村用电安全的共建协议。

320136月至11月,加快家保告知书发放工作,推进农户家保的普及使用及整改。

420138月至10月,开展总保、中级保护智能化研究试点工作。

520136月至10月,开展农村用电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媒体等方式拓展用电安全宣传面。

620136月至10月,全面开展电力设施保护专项整治行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310月至201312月)

工作内容: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全面分析总结农村用电安全共建工作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及有关意见和建议,探索、总结工作经验和典型做法,形成示范典型方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农村供用电安全管理工作事关和谐供用电关系的建立,事关人民群众的生产和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是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

(二)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农村用电安全工作,成立以政府分管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组织机构,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农村用电安全工作,推动农村用电安全水平的整体提升。

(三)细化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方案,开展农村用电安全现状调研,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分解目标计划,开展年度工作考评。

(四)严格监督检查。为有效推进实施工作,切实加强对各阶段、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制订具体措施。将农村用电安全共建试点工作作为各镇年度评价的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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