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二、规范公文管理。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的,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三、厉行勤俭节约。狠刹铺张浪费之风,严禁超标准接待。从严控制公务用车更新和新增,严格执行有关公务用车配备标准。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支笔、一张纸、一粒米。 四、遵守廉政纪律。狠刹公款宴请送礼之风,严禁违规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娱乐、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五、严守财经纪律。严禁滥发钱物和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出国旅游活动。善待投资者,尊重纳税人,不拨人情款,不报人情项目。 六、严格遵纪守法。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严禁涉足低俗场所。按作息时间办事,上班时间严禁随意外出和利用办公室电脑上网炒股、玩游戏和聊天。 七、密切联系群众。热情接待服务对象,严禁推诿延误,严格执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 八、遵守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我局出台的《赣榆县财政局职工食堂管理制度》、《赣榆县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赣榆县财政局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的实施方案》、《赣榆县财政局公务用车日常使用管理制度》、《赣榆县财政局驾驶员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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