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宿迁市纪委协调沭阳潼阳镇发放农民工工资作者:陈同伦 发布时间:2013-09-01 13:09 类别:贪腐 区域:宿迁沭阳 投诉报料:尊敬的国家领导: 我叫陈同伦,江苏省沭阳县塘沟镇塘北村三组村民。2009年我和沭阳县潼阳镇党委书记王立贵合伙承建该县潼阳镇草村居民小区,具体分工由我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签字,王立贵负责协调县、村两级关系。工程历时一年多,总造价990万元,利润约300万元。2011年底,工程基本完工,王立贵共欠我工程材料款、农民工工资约180万元,直到2012年春节前王立贵也未付一分钱,节后本人在材料商、农民工的催促下多次找王立贵要钱协商此事,王立贵一分钱未给还出语不逊。 被逼无奈之下,2012年4月本人实名向县、市、省纪委、中纪委举报王立贵违反党和国家政策,利用手中的权利不顾党纪国法,非法占用农田,建设居民小区,中饱私囊,为建设小区拉拢、行贿村干部,非法侵占工程材料款、农民工工资,利用省政府一事一议奖补政策,套用国家资金用集体资金铺设个人建设的小区道路,利用公款吃喝招待、聚众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 在这近一年的时间里,本人先后数次上访有关部门,行程数万公里,借债数万元用于上访路途支出,苦苦的等待,苦苦的哀求,却迟迟得不到结果和答案。 2013年7月,宿迁市纪委办公室对我说王立贵已被处理,结论是王立贵被开除公职,非法占有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共计160万元已汇入潼阳镇人民政府帐户,由潼阳镇党委协调处理此事。 得知此消息后,我们找到了潼阳镇党委,潼阳镇党委回答说已安排了政府的一名史姓副镇长处理,叫我们找他。我找到了史镇长,他不但不予处理,而且态度十分恶劣,说:“我无法处理你们的事情,你们爱上哪告上哪告去。”还把我们赶出了他的办公室。 无奈之下,我们再次找到潼阳镇党委,后潼阳镇党委又安排一名舒姓副镇长处理,我们找到舒副镇长,他说很快解决此事,但时间过了很久也没有解决意见,当我们再次找他却说此事不好处理,要等市纪委意见。把我们的问题又推给了市纪委。 尊敬的国家领导,我们是一普普通通的农民,难道我们向上级反映的问题就这样难吗?我们的血汗钱,我们的冤情难道真的就无处去申了吗? 我们青天在哪里?我们出路在何方?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一再提出纯洁党的干部队伍,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加大反腐倡廉力度,今年以来沭阳县委又出台了“改进干部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的若干意见,其中就有“百姓有事,干部跑腿。”此规定出台以后,深受全县人民欢迎,但事实是这样吗?我们党的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的事例仍然照样发生,没权没职的人找领导仍然是比登天还难。 敬爱的领导,我作为一名普普通通的农民,在您日理万机百忙之中去打扰您,实实出于万般的无奈,在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情况下,不得不打扰您,请您协调宿迁市纪委,让他们安排镇上发放我们的农民工工资! (附有2012年举报王立贵的实名举报材料,相关证据材料已交市纪委) 呈递人:陈同伦 2013年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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