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3月25日讯 近日,一位手机号为133****6716的齐河电信用户向记者反映,自己并没有出入其他城市,却自2012年3月起,一直被电信公司无端扣除长途话费。而调取通话详单后,并没有相关长途话费记录。 事件回顾:屡次“被长途”追讨话费更闹心 手机号为133****6716的一位齐河电信用户向中国山东网反映,自己并没有出入其他城市的经历,但是自2012年3月起,多次出现漫游、长途话费记录。2012年3月,该用户第一次发现自己有2.26元的长途话费与自己的实际情况有出入,对此致电电信客服,客服人员并没有解释产生长途话费的原因,如数退还了2.26元话费。而2012年7月、8月,该用户发现,自己的话费中又分别出现了41.80元、44.08元的长途通话费。用户致电电信客服后,客服给出的解释是,扣除的这一费用并非边界漫游,而是与“短信秘书”业务有关。对于这一解释,该用户表示不能理解。 客服回复:“边界漫游”导致用户多缴费 记者拨通了电信10000客服电话,客服值班经理马经理告诉记者,初步判定这位用户在德州市与外市的交界处拨打电话时,产生了“边界漫游”话费。马经理表示,边界漫游费的出现通常是用户处在两市边界,由于信号不稳定,其他市区的信号强于本市信号,跨界覆盖本市地区,就会产生漫游费用。 另外,马经理告诉记者,之所以造成这种现象,原因是信号覆盖范围并不是按照行政区划分边界严格划分。通常情况是在尽量遵循行政区位置的前提下,依山、河、公路而建,因此两市边界地区信号多有重叠现象。 省通信管理局申诉中心:投诉举报需准备书面材料 记者致电山东省通信管理局申诉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电信企业的投诉需要,如果不满意通信质量、话费支出等问题,可按照流程进行申诉。通常情况下,拨打该企业的客服中心进行初步投诉,对于处理结果不满意的或者在15天内没有给出具体回复的,可以向山东省通信管理局申诉中心申诉。中心会在接到申诉后,初步做出是否受理的,并在15日内给出处理结果或者给出不予受理的具体解释。 据工作人员向记者提供的一份《电信用户申诉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用户需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诉材料。可以传真、邮递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寄往山东省通信管理局。 据这位齐河电信用户反映,对于电信客服中心的回复表示不满后,曾致电山东省通信管理局申诉中心,但是提供一系列书面材料等流程无疑进一步增大了自身的时间成本,本来就不该为“边界漫游”劳神费力,这样的投诉也让该用户颇感无奈。(吴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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