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故里招考现黑幕 状元被莫名取消 我叫张方萌,女,汤阴县白营镇花耳庄人,1990年09月出生。2012年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同年考取特岗老师职位。2013年汤阴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以笔试、面试第一,考取县发改委一职并进入体检。但现在汤阴县人社局不让我政审,其原因是:特岗老师与政府有三年期合同,三年服务期未满,县政府不同意解除合同,所以我不能到岗。 我坚持正常录用的原因如下: 1、 本人电话咨询了省、市教委,特岗老师有资格参加事业单位招聘。 2、 我县在前两年的事业单位招聘中,有服务期未满的特岗老师进入县“第一实验小学”、“县人社局”事业编制岗位;今年,滑县未期满的特岗老师同样被我县录用。人社局也承认特岗老师符合招聘资格。 3、 国家有规定,特岗老师享受社会保障,但我县并没有给特岗老师交过任何保险,中国《劳动法》规定,不给用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 县教育局说:“如果我考上安阳、鹤壁、滑县等地就可以解除合同,提档走人。”考到其他地方同样存在三年合同期不满的事实,所以这充分说明合同不应该是阻碍我进入事业编制的理由。 5、 我咨询过河南省教育局和安阳市教育局,教育局明确答复在职特岗教师可以参加事业单位招聘。 综上所述,我是可以和县政府解除合同,同时顺利上岗的,但现在根本无法实现。 5月31日,2013年汤阴事业编拟录用人员培训,人社局没有通知我去培训;在我不知情并且要求人社局给我出《上访人员书面处理意见书》期间,通知了第二名参加了培训。 另:本次事业单位招聘,人社局根本没有进行“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 反映的的上述各项理由有凭有据。我也曾多次与汤阴县人社局、教育局领导沟通,希望他们可以将心比心地考虑一下我的事情,我的前途,但都无果 希望汤阴县人社局及相关部门顾及我的实际情况,还我招考资格,破除不合理的“土政策”,让招考在阳光下进行,还我公平招考,按正常程序把我录用。 【网友留言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人民网观点】 |
GMT+8, 2024-11-16 00:31 , Processed in 0.049689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AiGanYu
© 2001-2024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