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海南省万宁市国营东兴农场东岭分场红旗队住房建设户,于2005年3月我队27户连体住房职工自行筹集资金,在农场原址仅一层平房的基础上加盖为二层,另有5户职工新建了两层楼房合计32户。2005年8月,红旗队房屋加盖和新建均竣工后,时隔两年的2007年海南省农垦总局下发了“琼垦局计(2007)16号”文件《海南省农垦总局关于印发垦区职工住房改造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主要是为了彻底解决垦区直职工住房困难的问题,我们合了文件中规定的“先改造,后新建”的原则均为改造和自建,2008年6月13日,海南省农垦总局又下发了“琼垦局计(2008)134号”文件《海南省农垦总局关于下达农场职工住房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文件,对农场职工住房建设省农垦总局资金补贴标准进行了对定,我们属于三类补贴标准1.2万每户。 在今年2013年3月中旬,我们得知到农场已在2008年造假表骗取领回我队27户职工住房补贴金324000元的事实,因此我们多次上访了农垦总局信访处,转送农场信访办回复意见书,就以“统筹”两个字作为解释说:“农场想给多少是农场的权利”。难道国家补贴给职工的住房专款专用资金就拿来作为“统筹”到别的地方作为护身符。天理难容。 同时在今年2013年月14日我队32户职工实名举报东兴农场东岭分场部分领导(王树明、廖正居)等人非法挪用侵占我们32户职工住房补贴29.9万元的事实。 望网民、社会给与我们支持 盼政府早日我们职工主持公道 海南省万宁市国营东兴农场东岭分场红旗队全体住房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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