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土地建房遭阻拦 潘正德是海南省定安县黄竹镇白塘村委会第二季经济社人,2013年3月14日,他在自己的土地上建房时,遭到本村委会第一经济的陈某,黄某,何某等人的阻拦,他们多次向黄竹镇政府反映情况,可事情一直都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据潘正德说,他有一块名为后坡地,面积0. 6亩,共四至是;东至王德龙,南至叶民忠,西至何家明,北至公路。1953年原于东省定安县也发了土地房产所有证,该地一直都是由他耕作种植,在经营管理期间,从来都没有任何单位和个人提过异议。1973年白塘村大队第一生产队强制在该地上建房当仓库,1983年11月4日,第一生产队把该仓库卖给了王某,黄某,何某等三人。2005年4月29日,王某又以950元将该仓库转让给陈某。 2012年5月30日,为了解决住房困难,在经白塘村委会第二经济社的同意下,潘正德六户共26人向第二经济社申请该地建房,该经济社和村民都通过同意。2013年3月14日,潘正德就动土建房,却被黄某,陈某,何某出面阻拦,潘正德被迫无奈停工,3月26日,他们又动工挖地基,又被黄某,陈某,何某阻拦,没有办法,他们向黄竹镇政府,派出所,司法所等有关部反映要求解决。5月10日,黄竹镇人民政府下发通知责成他们立即停工,维持现状,否则后果自负。由于镇政府协商调解不下,5月18日,潘正德在无奈之下又动工挖地基,这时候,黄生贤,陈生安,何仁吉等人再次出面阻拦,在争吵中,黄某爬上挖土机要打司机和打坏挖土机,潘正德和潘正美赶紧把黄某拖下挖土机,这时候,派出所民警也赶到现场才平息此事,6月4日,黄竹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双方调解,可双方各执一词,不欢而散。 原白塘村委会党支部书记何家棠说,该地历来都是第二经济社所有,1973年白塘村委会第一生产队强制在该地上建房当仓库,1983年11月4日,第一生产队把该地仓库卖给了王巨法,黄生贤,何仁吉等三人。并没有将该地卖给他们三人,因此,该地是属于第二经济社所有。 由于黄某,陈某,何某等人无理阻拦,寻衅闹事,扰乱了正常建房秩序,导致村民潘正德建房困难,加上潘正德又没有得到政府的重视,只有忍气吞声,任黄某,陈某,何某等人的寻闹,再加上镇政府偏向黄某,陈某,何某等人,导致他们有恃无恐,最后的受害者只能是潘正德 为了村民利益和社区定安,为了息事宁人化解矛盾,村民潘正德恳求上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领导,站在践行“三个代表”的高度,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并对此事妥善处理,一步到位,彻底加以解决,以有效的措施及时控制事态的恶性发展,避免造成严重后果。 此致 定安县黄竹镇白塘村委会第二季经济社 潘正德 2013年7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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