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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海南省万宁市后安镇陈月兰的申冤之路

2013-8-5 12:12| 发布者: 新闻传播| 查看: 184| 评论: 0

摘要:   漫漫申冤路      ——记海南省万宁市后安镇陈月兰的申冤之路         我是海南省万宁市后安镇金星村委会田墩村人,现在是万宁市城市管理局清洁工人,名叫陈月兰,现年60多岁。    ...
  漫漫申冤路

  

  ——记海南省万宁市后安镇陈月兰的申冤之路

  

  

  我是海南省万宁市后安镇金星村委会田墩村人,现在是万宁市城市管理局清洁工人,名叫陈月兰,现年60多岁。

  

  

  我家是侨眷,我叔父黄玉基居住在马来西亚吉隆坡。

  

  

  一九七七年,我夫妇遭受冤案政治迫害,万宁县第六批路线教育,县委干部李某某带队到后安来,同年七月十五日李永光就召开全后安公社群众万人大会批斗我,诬陷我夫妇攻击大,小队干部,拉帮结派,抢夺大队领导权等,当天逮捕我入狱,关进万宁县看守所,时间九个多月。

  

  

  逮捕我的当天,李某某还下令抄我的家,没收了我叔父从南洋带回的华侨财产。事后打破我家房屋,家中没有公婆,孩子流离失所。

  

  

  我被关进万宁县看守所,在监狱里专案人员严某某、吴某某对我捆缚、殴打、刑讯逼供,严重地触伤了我的身体健康,致使我患有严重疾病。我丈夫黄关圣也都如此,关起来殴打、刑讯逼供,当时还牵连着后安公社公安员符某某,大队副书记符某某,以及很多的无辜群众,也都强迫交代问题。

  

  

  一九七八年四月份,我被无罪释放出狱后,我心中气愤难平,第二天就上访万宁县委、海南区党委、广东省委,直至北京党中央国务院、侨务办。为了申冤,我大胆冒昧上访寻觅“包公”。

  

  

  一九八二年在党中央的批示下:万宁县委才给我夫妇以及牵连的人公开平反,恢复名誉,中共万宁县委员会文件:万委发(1982)36号,并抄报海南区党委、海南公署。

  

  

  因我夫妇身体打坏,房屋打破,财产没收,无处居住,生活无法度过,孩子无法上学,我夫妇离婚了。

  

  

  这些年来,我一直向万宁县委、县政府,市委、市政府申诉并亲自上访,直到现在还没有给我答复。

  

  

  2012年5月12日,国际旅游岛商报上,海南省委书记罗保铭也说过:新官要理旧账,下决心解决好一批地方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又在2013年1月6日,南国都市报上国家主席习近平说:不能用改革开放后的历史否定改革开放前的历史。省委书记罗保铭在三亚时还做出批示,要把群众所忧所盼作为改进工作的第一信号。

  

  

  到现在万宁市委,市政府还没有给我答复解决,既然万宁县委,县政府已做出承诺。那么,我们共产党人最言承诺,言必行,行必果。最后希望党与政府要尊重承诺,对我家遭受冤案迫害的历史遗留问题,公正、公平地解决吧。

  

  以上材料句句属实,附带万委发(1982)36号,关于本人案件平反的文件复印件,以及相关材料。

  

  

  本人自平反后,一直向万宁县委、县政府到现在的万宁市委、市政府讨说法,追回被没收的财产赔偿损失以及赔偿身体和精神损失费未果。故此,本人把这些材料借用网络平台向世人诉说冤情,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希望得到大家的支持,利用社会舆论,帮助我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谢谢!

  

  

  

  201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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