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贤之,是儋州市那大镇群英居委会人。现在,我怀着激愤地心情向大家披露我家的楼房被他人破坏,有关部门不重视、不立案,现在破坏者仍然逍遥法外的情况。 2011年10月22日,我的邻居简**看我家没人,便指使三个人从其楼顶越墙进入我家楼房顶层楼面,用切割机、铁锤、钢钎等工具对我家的楼面进行切割,切割出一条长约6.7米,宽约3厘米,深约4—6厘米的条沟,混凝土结构中的许多钢筋被割断,现在楼房被切割处频繁漏水,楼房受损现象严重。正当他们继续破坏时,我的妻子回家发现并即予以阻止。当他们退回10多分钟后,再次越墙返回我家楼上继续破坏时。我回到了家,又和妻子进行阻止,他们非但不听反而对我进行恐吓。我随即报案,110民警赶到拍照记录后,想把那三个人带到派出所调查,但被简拒绝。于是110民警给东风派出所打电话,一个多小时后,东风派出所民警来到。东风派出所接手此事后,并没有扣下破坏者的作案工具,也没有带走简等人,便草草离去。此后,我多次向东风派出所追问本案处理情况,但该所一直推脱搪塞了事。说什么对方不是有意破坏,是无意的!那么请问,哪有把楼房切割6米多,深达4厘米,被发现离开后再次上来破坏这样的事情是无意的? 如今,事情已经过去1年多了,为了维权,我四处奔波,先后20多次向儋州市和省的有关部门反映,但时至今日仍然没有结果,相关部门也仍然没有立案,被害人的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我不明白,我们是法治社会,为什么我的正当权益就得不到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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