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卫〔2013〕71号 关于开展免疫规划质量强化管理年 活动的通知 各镇(中心)卫生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1年以来,我县相继组织开展了“免疫规划质量管理年”、“免疫规划质量提升年”等主题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实施效果,全县数字化门诊建设大力推进,覆盖率居全市前列,基础免疫接种率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免疫规划针对传染病得到有效防控,初步实现了消除麻疹阶段性目标,全县免疫规划工作逐步走上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但是通过近年来投诉举报和工作督查考评,暴露出我县免疫规划工作仍存在基础性工作不扎实、长效性管理机制不健全、人群免疫屏障不牢固、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群众对免疫规划工作满意度不高等问题。为着力解决当前免疫规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巩固免疫规划工作成果,夯实免疫规划工作基础,提升人民群众对预防接种规范服务的满意度,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免疫规划质量强化管理年”活动。现将我局制订的《2013年赣榆县免疫规划质量强化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对辖区强化管理年活动做出安排和部署,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年底我局将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附件: 1、2013年赣榆县免疫规划质量强化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2、2013年赣榆县免疫规划质量强化管理年活动考核细则
二○ 2013年赣榆县免疫规划质量强化 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免疫规划工作管理,夯实免疫规划基础,着力解决全县免疫规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提升群众对预防接种工作的满意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满意的预防接种服务为目标,通过实施“四个强化”,即强化人员经费保障、强化规范服务、强化工作基础、强化免疫规划针对传染病防控,着力解决目前免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提高免疫规划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活动目标 1、以镇为单位,脊灰、麻风疫苗接种率达98%以上,麻腮风、百白破、卡介苗、乙肝、甲肝、流脑、乙脑、白破等8种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麻疹疫苗初免及时率达95%以上,麻腮风、脊灰疫苗基础免疫接种及时率达到90%以上。 2、确保实现数字化接种门诊的全覆盖。提升数字化门诊的管理水平,确保数字化门诊规范运行率达100%。 3、免疫规划相关政策按要求公示到位率100%。切实保障服务对象的知情权、选择权和接种安全,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不出现因不规范接种或接种差错造成的投诉。 4、巩固“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以下,且无本土麻疹病毒传播”的消除麻疹目标。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加强乙肝、流脑等免疫规划针对传染病的报告、监测工作。 5、组织开展省级免疫规划工作示范县创建,继续推进市级免疫规划工作示范乡镇创建活动。争创省级免疫规划工作示范县,力争年内4家市级免疫规划工作示范乡镇通过验收。完善以镇为单位的“免疫规划工作规范化管理档案”。 6、加大免疫规划制度化管理,严格疫苗和冷链管理,提高免疫规划信息化管理水平。强化免疫规划年度督查考核的频度、广度和力度,加强免疫规划人员队伍建设。 三、活动要求 (一)强化经费、人员保障,提升基层免疫规划工作积极性。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落实免疫规划工作的主体,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进一步建立并落实经费激励机制,提升基层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充实基层免疫规划工作队伍,不断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 1、落实经费保障,建立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预防接种工作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按照“钱随事走”的原则,合理确定预防接种补种标准,保障经费有效落实。根据卫生部《关于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卫办发〔2012〕50号)精神,对基层接种单位按照不低于5元/剂次进行补助,对承担预防接种工作入户宣传、摸底登记、预约通知等任务的村医或基层干部给予1元/剂次的补助,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支出范围,以鼓励其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积极性。 2、保证基层预防接种人员数量。除防保所长外,每个预防接种单位明确至少2名专职人员,同时要重点选配好乡镇防保所长和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管理人员。新进从事预防接种人员应具有国家规定资质并经过县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负责登记人员需经相关软件操作培训并经县疾控中心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二)强化规范服务,加强预防接种机构与服务网络建设。 1、推进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继续加大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力争年内实现全覆盖目标。同时,已建成数字化门诊的单位要充分发挥数字化接种门诊的信息化管理功能,进一步优化门诊的布局流程和管理水平,实现门诊规范运行。在积极开展省级免疫规划工作示范县创建的同时,各镇卫生院要积极争创市级免疫规划示范乡镇。 2、切实履行主动告知义务。各预防接种单位要切实落实疫苗接种政策公示制度,接种单位必须在接种门诊醒目位置、以醒目字体公示免费接种一类疫苗种类、二类疫苗的品种和价格,做到公示到位率100%,让群众充分了解疫苗接种相关政策,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严格避免公示制度流于形式。接种人员要切实改善服务态度,耐心细致做好疫苗接种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主动开展预防接种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争取群众对免疫规划工作的的理解和支持。 3、规范疫苗接种收费服务。设置免费建卡(证)窗口,凡涉及二类疫苗接种、儿童保健收费项目不得在此窗口进行。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贬低一类疫苗作用,并向适龄儿童优先推荐“灭活脊灰”、“五联疫苗”等一类疫苗的有价替代疫苗。严格遵循“知情同意、自愿、自费”原则和物价部门的疫苗收费政策,为群众提供二类疫苗接种服务,避免群众误解接种单位违规收费。严禁在疫苗接种时“搭车”销售包括“疫苗贴”等在内的其他医疗卫生用品。 4、调整和完善预防接种单位规划设置。各单位要以方便群众为出发点,科学合理设置预防接种点,在预防接种单位服务覆盖半径上,城区3公里以内、农村5公里以内,最大限度提高预防接种工作可及性。同时,数字化接种门诊接种日期间接种门诊应配备不少于8名接种工作人员,且每个接种工作人员每天门诊接种数量不得超过50剂次/人/天,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预防接种服务。 (三)强化工作基础,严格落实免疫规划各项规章制度。 1、切实提高加强疫苗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各单位应切实加强摸底、预约通知工作,县疾控中心要安排专人负责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每周对辖区疫苗接种率和应种未种儿童数进行动态监测并反馈至接种门诊,及时开展接种和查漏补种工作,实现以镇为单位,含麻疹类疫苗和其他免疫规划疫苗累计应种未种率分别控制在5%和10%以内。 2、规范落实疫苗接种和储存管理制度。各接种单位要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坚持以受种者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安全为主题,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接种前的询问、检查、告知和实施接种时的“三查七对”等安全注射制度、留观制度。规范执行一类疫苗接种使用知情同意书制度。同时严格疫苗管理,认真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做好疫苗的使用管理和报告,定期分析各类疫苗的分发、使用和实际接种情况,及时做好疫苗调剂与周转,严防疫苗过期失效、流失或挪作它用。 3、完善免疫规划督查制度。为及时发现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将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对基层督导的频次应至少每季度一次,每次对基层接种单位的督导覆盖率应不低于50%,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确保整改到位。 4、认真按照资料管理制度、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制度、流动儿童主动搜索制度和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制度要求切实做好预防接种各项工作。 (四)强化免疫规划针对传染病防控,在更高水平上实现消除麻疹目标。 为在更高水平上实现消除麻疹目标,各单位应做好含麻疹类疫苗的及时接种和麻疹疑似病例的监测工作,实现24月龄儿童麻疹疫苗的全程接种率达超95%。提高麻疹监测敏感性,重点关注连续两个月内无麻疹监测病例报告的镇。发现疑似麻疹病人,均应及时组织对所有接触者(不论有无接种史)进行应急免疫,确保不出现二代续发病例和聚集性病例(以一个接种单位区域范围内不出现2例以上麻疹病例)。认真开展加强脊髓灰质炎监测项目工作,落实乙肝、流脑等免疫规划针对疾病的各项防控措施。 四、考核评价 1、我局将按照本方案要求,于2013年12月上旬对各单位免疫规划质量强化管理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评总结,于12月中旬前将工作总结上报市卫生局。 2、县疾控中心要加强对基层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考核力度,每季度对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及时报送局疾控科。 3、我局将按照《2013年赣榆县免疫规划质量强化管理年考核细则》,及时通报各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其及时整改到位。年底结合日常督导、季度督查、年终检查以及暗访情况对各单位质量强化管理年活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2013年赣榆县免疫规划质量强化管理年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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