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文广体发〔2013〕21号 关于印发《2013年全县“农家书屋法治 文化建设提升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文化站、依法治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所、镇政府法制办: 根据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农家书屋法治文化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组织实施好全县“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将《2013年全县“农家书屋法治文化建设提升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紧密结合本地工作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2013年全县“农家书屋法治文化建设提升年”实施方案 附件2:县“农家书屋法治文化建设提升年”指导协调机构 赣榆县文化广电体育局 赣榆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赣榆县司法局 赣榆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附件1: 2013年全县“农家书屋法治文化建设提升年” 实施方案 2013年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发展规划、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之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的重要精神,结合全县农家书屋法治文化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以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农村法治文化水平为主导,以整合农村普法教育资源、创新农村普法教育机制为主题,以引导农民学法用法、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为主线,以推进全民阅读活动、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为主体,开展一系列围绕农业、贴近农村、服务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不断满足广大农民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法治氛围、提供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全县“农家书屋法治文化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整合农村普法宣传教育资源,拓展农家书屋法治文化服务功能;通过农家书屋法治宣传教育平台的有效利用,进一步扩大农家书屋法治文化建设的社会影响;通过继续推进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建设,进一步推动农村全民阅读活动,提升新闻出版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水平;通过组织开展各种丰富多彩、农民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通过大力开展农家书屋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区、示范点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具体目标:在全县农家书屋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基础上— (一)全县80%以上的农家书屋设立“法律图书角”;50%以上的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藏书达到40种、300册以上。 (二)全县70%左右的农家书屋配套设立法治宣传教育栏;40%左右的行政村以农家书屋为中心配套建设法治文化广场。 (三)全县80%以上农家书屋整合普法资源同步建立农民法制学校;50%以上的农家书屋建立完善农民法制讲座制度。 (四)全县80%以上的农家书屋分别聘有“农家书屋法治宣传员”;40%以上的农家书屋分别聘请农民法律顾问。 (五)全县60%以上农家书屋建立并完善法律援助制度,50%以上的农家书屋能正常开展各种法治文化活动。 (六)全县70%以上的基层干部能利用农家书屋法治文化平台开展普法教育、化解矛盾纠纷;60%以上的农民群众能利用农家书屋法治文化平台维护合法权益、解决法律难题。 (七)乡镇年内组织农家书屋法治文化活动不少于3次(法治读书竞赛、法治演讲大赛、法治文艺演出、法治书画展览等);街道不少于2次,村居、社区不少于1次。 (八)农家书屋所在村居、社区法治氛围浓厚,和谐安定祥和;无重大刑事犯罪,无重大矛盾纠纷。 三、主要内容 (一)各镇举行一次法治图书征文竞赛(由各镇自行组织优选文章报县监察室统一参见全省“法治惠民与新闻出版”征文比赛 ) (二)举办两场农家书屋法制宣传教育图片展(展板) 承办单位:青口镇文化站 (三)组织与农家书屋法治文化建设对口工作交流 (四)命名确认1—2个农家书屋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区。表扬一批农家书屋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创建先进单位 承办单位:县“农家书屋法治文化建设提升年”指导协调单位。 四、组织领导 2013全县“农家书屋法治文化建设提升年”在县新闻出版局、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司法局、县政府法制办的共同指导、协调下有序开展,成立2013全县“农家书屋法治文化建设提升年”指导协调委员会及办公室(名单附后),办公室设在县文广体局监察室。通信地址:时代东路全民健身中心,联系电话:86205001,电子邮箱:gyxwhj@126.com。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县指导协调单位在会商形成共识的基础上,研究制发《2013全县“农家书屋法治文化建设提升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活动年”期间各项主要活动承办单位。各镇参照县工作模式,成立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相关承办单位须列出时间表),并于 (二)组织实施阶段( 各镇按《实施方案》,逐一落实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达标、配套增加法治文化设施、整合建立农民法制学校、完善农民法制讲座制度、聘请农家书屋法治宣传员或农民法律顾问、开展各种法治文化活动、推进农家书屋法治文化建设主题实践等相关工作。县指导协调委员会择时召开现场推进会,部署开展全县农家书屋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区创建申报推荐和考核验收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 各镇按全县统一部署,完成示范创建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县指导协调委员会组成考核小组分赴各地考核验收。本年度拟重新命名确认1—2个农家书屋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区、表扬一批示范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各镇“农家书屋法治文化建设提升年”工作总结及相关表格,须于2013年12月1日前报送指导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六、具体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地要从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农家书屋法治文化建设提升年”活动的重要意义。要紧密结合本地“三农”建设实际,不断加大对活动的领导,确保组织机构、协调部门、活动项目、承办单位、工作人员“五到位”。 (二)营造宣传氛围。紧密围绕增强农民法治意识、促进农村安定和谐这个主题,运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积极宣传推进农家书屋法治文化建设的目的和意义,大力宣传农家书屋法治文化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先进个人,引起各界广泛关注。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重要信息“一事一报”或“一事专报” (三)积极探索创新。以农村“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为切入点,以维护和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为着力点,做到规定动作不折不扣,自选动作有声有色。积极探索和拓展农家书屋法治文化建设的有效途径,不断创新和体现“法治惠民”、“法治惠农”的实践载体,拓宽新领域,营造新亮点,打造新品牌。 (四)夯实工作基础。重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农家书屋法治文化建设各项管理制度和活动制度;重视图书配备,建立健全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有条件的乡镇要力争农家书屋法律图书配备全部达到省颁标准;重视队伍优化,建立健全农村法律明白人队伍、农家书屋法治宣传员队伍和农民法律顾问队伍。
附件2: 县“农家书屋法治文化建设提升年”指导协调机构 一、县“农家书屋法治文化建设提升年”指导协调委员会 主 任:韩宝东(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局长) 副主任:张文静(县司法局副局长) 成聪荣(县文化局副局长) 李宝强(县广电局纪检组长) 徐振川(县法制行政复议科科长) 成 员:董家利(县文化广电体育局监察室) 王 尧(县文广体局新闻出版科科长) 钱 强(县图书馆馆长) 二、县“农家书屋法治文化建设提升年”指导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主 任: 董家利(县文化广电体育局监察室) 副主任 :王 尧(县文广体局新闻出版科科长) 钱 强(县图书馆馆长) 成 员: 周 娜(县图书馆副馆长) 王怀琦(县图书馆副馆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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