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政办发〔2013〕19号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内网公文交换平台 推进无纸化办公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节约行政运行成本,根据省、市政府办公厅(室)统一部署,我县已于2012年9月完成赣榆县电子政务内网平台建设任务。目前,全县101家联网单位已具备电子公文网上交换条件。经研究,决定启用内网公文网上交换平台,推进机关无纸化办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时间 二、传输内容 1.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非涉密公文,一律通过公文交换平台进行网上传输,不再下发纸质文件(县委及各部门电子公文交换启用时间由县委办及各相关部门另行通知)。 2.根据内网的发展需求,逐步扩大传输范围,最终实现全县机关单位无纸化办公。 3.涉密公文暂不实行网上传输,仍以纸质形式下发。 三、使用方法 通过电子政务内网计算机登陆“赣榆县电子公文交换平台”(网址:http://32.196.192.10),在相应功能模块中进行电子公文的签收与处理。 四、工作要求 1.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安排专人负责电子公文的收发工作,确保公文交换安全、保密、准确、及时。 2.收发人员每天上午、下午要各登陆一次内网办公平台,查收公文。通过办公平台下发的公文视同纸质文件,按纸质公文处理要求,及时签收办理。对不能正常签收的,接收单位应及时与发送单位联系解决。因公文签收不及时造成工作贻误的,由接收单位承担责任。 3.不具备联网条件的单位要主动与县电子政务中心联系,及时安装联网设备,尽快接入电子政务内网。 各镇、各部门在电子公文接收工作中遇到问题,应及时与县电子政务中心联系解决,联系人:刘勇峰,电话:86223879。
附件:赣榆县电子公文交换平台联网单位名单 二○一三年四月九日 附件:
赣榆县电子公文交换平台联网单位名单 (101个)
宋庄镇、海头镇、柘汪镇、青口镇、赣马镇、城西镇、塔山镇、城头镇、沙河镇、墩尚镇、石桥镇、金山镇、厉庄镇、黑林镇、班庄镇、经济开发区、海洋开发区、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农工办、老干部局、信访局、台办、史志办、机关工委、党校、档案局、编办、法院、检察院、发改委、物价局、经信局、科技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农委、农开局、农机局、水利局、商务局、粮食局、文广体局、旅游局、卫生局、食药监局、计生委、审计局、安监局、统计局、海洋局、外侨办、法制办、人防办、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地震局、商业集团、盐业公司、物资公司、三兴集团、宏安集团、县社、人武部、工会、残联、文联、团县委、妇联、工商联、科协、红十字会、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烟草局、质监局、国调队、邮政局、气象局、电信局、供电公司、人行、赣榆中专、赣中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 赣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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