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广泛开展 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实践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基层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践行杜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广泛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厅政法字〔2013〕93号)和市局《关于认真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实践教育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于今年4月份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以“人便于行、货畅其流、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主题的“行业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实践教育月”(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教有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活动的主题要求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践行交通运输行业核心价值体系,我局根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业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精神、《2013年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安排,并按照《交通运输行业培育践行核心价值体系行动方案》中提出的开展“五个行动”(即“核心价值倡导行动、道德模范示范行动、文明主题创建行动、文化精品培育行动、行业形象塑造行动”)的主题实践要求,细化工作目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教育月”活动。各单位(科室)也要围绕全县交通运输中心工作,立足广大干部职工思想实际,切实加大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宣讲力度,使行业核心价值观、行业使命、共同愿景、交通精神、职业道德在全系统得到普遍认知,形成广泛共识。 二、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各单位(科室)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张兵、付杨波等交通先进典型活动,着力培树宣传一批具有交通特色和时代风貌的先进典型,更好地发挥道德模范和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各单位(科室)要通过广泛开展“学雷锋”道德领域专项教育和“治理”等活动,提升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行业文明水平;要通过组织群众性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专题征文、全民阅读、道德讲堂等丰富多彩的活动,确保核心价值体系进机关、进基层、进班组,引导职工立足岗位实践,践行核心价值。 三、积极开展主题实践教育 在“学习实践教育月”活动中,各单位(科室)要把交通精神和职业道德作为践行行业核心价值体系的实践载体,通过“感动交通十大人物评选”、“走基层—寻找美丽交通”、“文明交通行”等活动,教育引导职工学习身边典型,争做雷锋式标兵,在交通运输建设、管理、运营,服务等重点领域,树立行业良好社会形象,增进社会公众对交通运输行业核心价值的理解和认同。各单位(科室)要根据各自特色,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实践活动,不断丰富行业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涵,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四、加快建设品牌教育基地 各单位(科室)要结合行业实际,支持建设展示行业发展历史和成就、弘扬核心价值的主题教育基地,支持建设先进人物陈列(展示)馆,车。要通过打造文化品牌,实施品牌带动战略,精心打造一批内涵丰富、特点突出、意义长远、辐射深远的交通文化品牌。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将在全系统推荐选报一批基础扎实、影响广泛、内容丰富的陈列(展示)馆作为首批“行业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基地”。 五、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各单位(科室)要高度重视活动的开展,明确“学习实践教育月”活动的组织机构,把开展“学习实践教育月”活动作为今年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之一,统一安排,周密都署,制定具有影响力、感染力的实施方案,确保取得良好的效果。各单位(科室)要认真进行总结,活动总结材料于5月15日前报局活动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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