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梁洪胜) 近日,灌云县同兴镇、杨集镇5位农民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因为使用同一种肥料,农田里约50亩麦田出现大面积死苗现象,记者随后就此问题走访了农民、农资店和肥料生产商,并咨询了灌云县农业局、农委会等相关部门的专家。4月8日,本报刊发了《50亩麦田出现大面积死苗现象》一文,引起灌云县农业部门高度重视。在本报和灌云县农委会的努力下,生产商、经销商与5位农民达成协议,每亩地补偿农民八百元。 “我们已经拿到了每亩地八百元的补偿款,感谢《苍梧晚报》和县农委会!”4月15日,王玉虎代表五位农民给本报打来电话。据介绍,报道见报后,灌云县农委会实地勘察后,立即联系了肥料生产商和经销商了解情况,随后几天,在本报与县农委会的积极协调下,4月12日,农民与肥料生产商、经销商达成协议,每亩地补偿农民八百元,分两次交给农民。 农民在购买使用肥料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对此,灌云县农委会农业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徐向南建议,广大农民在买肥料时,一定要记得索取发票或者收据,发票上要注明所买肥料的名称、厂家。农民在肥料使用后,包装袋最好保存一段时间。在购买和使用肥料数量较多时,要提前核实厂家提供的检验报告,不清楚肥料使用方法的农户,要咨询当地的农业技术人员。 (编辑:王夫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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