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唐金鑫 通讯员 王立前 刘孝忠 1月30日14时许,家住灌南县北陈集镇的易某和其妻子刘某来到该县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办完手续后,刘某径直去了民政局西边路口,上了一名男子驾驶的黑色轿车扬长而去。见状,易某顿时气愤难耐,连续打了十几个电话给刘某,欲找其到灌南县城某处谈谈心,但刘某没理睬。 接着,易某又给刘某打去电话,威胁说,“要不来,我就到你妈家放火”。见刘某没有答应,易某便立即坐公共汽车去了刘某的娘家,并在附近的一家小店里买了汽油和打火机。当天17时许,易某提着装有汽油的塑料壶来到了刘某娘家堂屋,并向西头房里浇洒了汽油。易某掏出打火机正准备点火时,被刘某家人制止,打火机被夺走,方才没有酿成悲剧。 刘某家人赶紧报警,随后,灌南县公安局北陈集派出所和刑警大队的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将易某控制。易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易某因涉嫌纵火犯罪被灌南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编辑:贺耀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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