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瑞 通讯员 张雷) 1月4日上午,市民刘女士到新浦区消协投诉,称其前几日在市区某超市购买了两盒松花皮蛋,可没想到晚餐打开食用时,竟发现其中一枚皮蛋内满是蛆虫。气愤之下,她找到超市方讨要说法,可对方却只同意赔偿同等数量的皮蛋,无奈之下刘女士只好向消协求助。 据了解,1月2日下午市民刘女士在新浦市区某超市以15.6元的价格购买了两盒(每盒4枚)松花皮蛋。回到家中准备晚餐时,刚一打开包装,便闻到一股恶臭扑面而来,其中一枚皮蛋中满是蛆虫,竟有二十余条。刘女士饭也顾不得吃,就去超市要求十倍赔偿,而超市以没有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为由,只同意赔偿同等数量的皮蛋。 了解情况后,消协工作人员仔细查看刘女士提供的商品,发现这些以醒目字体标着“无铅工艺”的“松花皮蛋”,生产日期为2011年9月25日,保质期为180天,在包装完好且未过期的情况下变质生蛆,明显是产品本身的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法》第96条之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十倍的赔偿金”。 与超市方联系后,工作人员表示,皮蛋在保质期内,若无破损一般不会变质,有可能是运输过程中遭遇碰撞或挤压,导致部分松花皮蛋出现破损,而皮蛋一旦破损就非常容易变质出现蛆虫。经调解协商超市同意按照皮蛋货值十倍赔偿消费者现金156元。 (编辑:张笑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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