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唐金鑫 通讯员 冯加林 日前,开发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将潜逃在外的犯罪嫌疑人赵某从苏州带回连云港。今年夏天,赵某以卖房的名义,骗取了自己老师14万元钱。 事情还得从今年6月说起。6月29日下午三点多,赵某在猴嘴一家门诊内闲谈,跟门诊主人说自己最近准备卖房子。此时,一个男子推门而入,赵某认出了这是自己以前的老师袁某。门诊主人说,袁老师想买房子。随后,赵某和袁老师走出了门诊,路上赵某告诉袁老师自己在猴嘴有套房子要出手,可以带他去看看。袁老师便随同他前往看房,两人一直走到了猴嘴振云路一处居民小区。这是四层的房子,赵某家住二楼,两人一起进门。 赵某向经侦大队民警交代,当天自己在房间内拿出来给袁老师看的房产证是假的。袁老师在房产证上看到,房屋面积为73平方米,房屋所有权为赵某。对此,袁老师信以为真,双方随即开始谈论买卖价格。经过一番讨价还价,赵某放弃了最初出价17万的念头,决定以14万的价格把房子卖给自己的老师。随后二人前往袁老师家中,两人签订了买卖房屋的协议书,袁老师还把300块钱违约金交给了赵某,双方约定次日一手交钱一手交房产证。 6月30日,按照前一天的约定,袁老师来到赵某住处,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从他手中接过了假的房产证以及房子的钥匙。二人随后一起到猴嘴一家银行取钱。因为月底取不了太多现金,袁老师随后和赵某前往新浦某银行,取出了四万块钱交给对方,表示余款将于第二天转到赵某的账户上。 赵某7月1日查看自己留给袁老师的银行账户,发现袁老师已经把钱转入他的账上。几天后,赵某从银行里取出了三万块钱,随后两千三千地提取。赵某交代,自己的银行账户上目前只有六万九千块钱。 开发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经过审问发现,赵某要卖出的所谓自己的房子,其实是他父亲的,而他的父亲并没有将房子给他。赵某交给袁老师的假房产证则是他在新浦以两百块钱的价格从一个陌生人那儿办来的。 目前,开发区公安分局办案民警正在对此案做进一步调查。 (编辑:贺耀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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