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 胡柳君 通 讯 员 王迎宾 市规划部门近日发布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管理规定,从12月1日起,连云港市阳光规划将有大动作,一个项目的单体建筑方案、规划总平面图等内容要对社会公示,位于居住建筑周边,可能对已有建筑的日照、通风、通行造成影响的,必须公示,而且要在当地媒体上公示。此举将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管理,保障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阳光规划成连云港市政务品牌 阳光规划说的是规划部门把能公开的规划全部公开,不仅公开规划结果,还要公开规划的过程和程序。从2003年开始,阳光规划已成为港城一个政务品牌。因为每年,省住建厅都要在全省范围内评选城市规划公示先进单位,连云港市最近几年每年都被评为城市规划公示制度优秀单位。 从2003年起,连云港市在市区试行规划公示制度,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让老百姓了解城市规划、参与规划。2004年下半年,市政府专门颁发了《连云港市城市规划公示实施细则》。从去年7月1日起,涉及规划特别是居住建筑周边的建设项目成为公示的“主角”。最新发布的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管理规定,要求从12月1日起,居住建筑周边,可能对已有建筑的日照、通风、通行造成影响的,必须公示,而且要在当地媒体上公示,这些建筑的主体一般都选择在苍梧晚报上公示。 政务品牌要成为民生品牌 从下月开始,阳光规划还有大动作。市规划局的做法是要将政务品牌转换成民生品牌。市规划局局长黄咏梅说,阳光规划不仅要把一些关乎城市发展大计的战略规划、片区规划公示,还要将关乎百姓切身利益的规划公开、公示,比如农贸市场的规划、学校的分布规划、住宅小区的规划等。 根据此规定,今后,凡规划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单体建筑方案、规划总平面图和因用地或规划调整变更的建设项目等,除涉及国家、军事秘密外,都要在报纸、专业网站或建设现场公示。以下建设项目必须在批前公示:居住片区;位于居住建筑周边,可能对已有建筑的日照、通风、通行造成影响的;位于历史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或风景名胜区内的;轨道交通、高架道路、快速路等重大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审批、许可内容调整、变更的;可能对居住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等。 公示内容细 环节很透明 具体的做法主要分三个方面,力求实现规划审批过程“全公开”、公示范围“全覆盖”、沟通渠道“全方位”三大目标。 规划审批过程“全公开”。指的是完善规划项目会审制度,邀请人大、政协、软环境建设办公室、监察局等部门,共同对重点规划项目进行会审。推进规划审批制度改革,每周召开两次局长业务办公会,邀请辖区政府、建设单位等责任主体参加,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全面推行网上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将项目审批的每一环节全过程面向社会公开。 规划公示范围“全覆盖”。指的是不断拓展规划公示的覆盖面,对于居住区周边的建设项目审批,实行“多点”规划公示。不仅在报纸、网站和施工现场公示,而且在周边相邻利害关系的位置多处设置公示牌,并送达所在居委会。 规划沟通渠道“全方位”。指的是切实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征求反馈意见变“被动”为“主动”,通过设立局长接待日、监督电话、“12345”热线,召开有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市民代表参加的协调会、听证会,以及深入居住小区、社区,和居民进行面对面沟通、零距离交流,充分了解民意,汇集民智。 建设项目通过审批后,还必须公布经依法批准的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建设工程批后公示牌及可能对居住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内容。公示时间应自该建设项目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起至该工程建成后通过建设工程规划核实。 (编辑:张笑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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