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 跃) 近日,笔者获悉,灌南县本着“大病统筹、量入为出”的新农合补偿原则,将利用年度节余基金开展二次补偿,让参合农民获得更大实惠。日前,县财政安排统筹基金716万元,为26927名2011年参合住院病人启动新农合二次补偿,人均补偿265.90元,争取春节前全部发放到患病住院参合农民手中。 通过二次补偿,该县新农合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实际补偿从70%提高到80%,在县直医院住院实际补偿从50%提高到65%,对转外住院实际补偿从45%提高到55%。 补偿工作由县合管办负总责,各乡镇合管办负责二次补偿的通知及发放工作。患者回到参合所在地的乡镇合管办领款。享受二次补偿的对象,需带齐2011年新农合证以及户口本、身份证(如委托他人领款的,领款人需带身份证,必要时要有人作担保)签字领款。 据了解,此次补偿要求确保2012年1月25日以前发放率达100%。2月份县卫生局、财政、监察、审计将采取上门上户抽查及电话核实等办法,组织检查验收,确保新农合补偿款如实发放到位。 (编辑:王夫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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