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郭胡成 通讯员 刘 毅 昨天,连云港市正式开展为期5个月的集中整治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此次整治将持续至明年3月底,重点整治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大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 在广泛开展社会宣传的同时,交巡警部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0518—85296636),鼓励广大乘客和群众举报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客、货运车辆,凡举报查实的,将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累计超12分扣驾驶证 对货车超载违法行为,交巡警部门将配合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和超宽超长运输车辆。对现场查处的违法超载驾驶人,严格落实记分制度,累计超过12分的,依法扣留驾驶证。对超限超载车辆,责令并监督违法行为人采取卸载、分装等措施。 同时,进一步严格货车的查验审核,对不符合国家标准或与公告不一致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严格控制超长途班线 对长途客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违法行为,交巡警部门将依托省市际治安卡口、治安查报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和临时执勤站点,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特别是卧铺客车、旅游包车的检查,询问驾驶人驾驶时间,提醒驾驶人按时休息。要重点加强零时至6时、14时至16时等疲劳驾驶易发时段的巡逻管控,对上述时段从事长途客运的车辆,要强制驾驶人休息。 此外,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对辖区客运班线进行一次排查梳理,凌晨2时前无法到达目的地的,建议调整发车时间或客运班线,严格控制超过1000公里的超长途班线。 超员两次以上要罚主管 对客车超员违法行为,交巡警部门将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对卧铺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包车、校车逢车必查。特别要加强夜间、节假日等超员违法行为高发时段的巡逻检查。 在依法从严处罚超员客车驾驶人的同时,对同一客运企业的车辆有两次以上超员违法行为的,将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和经营的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分别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情节严重、问题突出的企业,建议企业主管部门停业整顿。 监控设备齐上 全程限速 在加强限速管理方面,将综合采取全程测速、区间测速、流动测速、固定测速和GPS监控等方法,严查超速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处罚一起。 会同交通运输部门推行高速公路区间测速,客运车辆经过高速公路收费口要说明时间,根据进口、出口距离、所用时间计算区间行驶速度,由民警在出口对发现的超速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将通过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网上巡查,及时发布监控拍摄的超速违法信息,及时通知车主接受处罚。 (编辑:张笑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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