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芹 通讯员 封波) 近日,市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在“十二五”期间,连云港市大学生村官的总量将动态保持在1600名左右,依托各类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立大学生村官创业园,大学生村官创办的企业在土地、税收等方面享受与招商引资企业同等的优惠政策。 《意见》从制度上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大学生村官的岗位职责,大学生村官要完成好村“两委”交给的工作任务,要参加或列席村“两委”会议,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和决策。大学生村官要坚持在村工作,严禁将大学生村官长期借在乡镇或县区部门工作。对大学生村官开展教育培训,建立分级分类培训机制,市级重点培训担任村“两委”负责人和考核优秀的大学生村官,县区重点抓好大学生村官任前和任中培训。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加强教育,促进整改,整改无效的将予以解聘。 对于大学生村官的出路问题,《意见》也明确指出,要把大学生村官作为“双强双带”型村干部和“双强”型社区干部的重要来源,鼓励他们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将大学生村官培养与选拔党政领导干部相衔接,畅通优秀大学生村官的上升通道。 据悉,“十二五”期间,连云港市要在大学生村官中培养6名左右县处级后备干部、60名左右科级后备干部、600名左右村(居)“两委”正职后备干部。 政策解读 □ 马志亚 王茂俊 慈卫超 眼下已进入201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求职季。为缓解就业压力,助力今年毕业生就业,日前,市政府出台《连云港市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意见》),从七个方面为即将打响的2012届毕业生求职战役提供了坚实保障。 引导大学生到基层就业 《意见》指出,今年连云港市将继续实施多个基层服务项目,凡是大学毕业生参加此类项目,在期满考核合格后,服务单位有岗位空缺的,要优先接收。各级教育、医疗卫生等单位有空缺岗位需要补充工作人员时,则要拿出专门岗位招录。 其中,对参加“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每年乡镇(街道)机关招录公务员,按照省公务员招录规定,拿出20%左右的招录计划进行定向招录;对参加“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选派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80%,其余20%由接收地县级财政返还。 另外,凡到乡镇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一致的,取消见习期,由县区人社部门直接初定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中,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优先聘任。服务期满后,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 大型企业科研单位优先接受毕业生 《意见》提出,今年连云港市的国有企业、科研单位吸纳人才时,要重点面向高校毕业生。 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要重点面向高校毕业生。连云港市的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教创业园区和高科技企业具有集中吸纳高校毕业生的优势,因此要加强引进高校毕业生,以实现人才培养使用和储备。而在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在所承担的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重点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各类重点建设工程和项目,所需人员也要优先从高校毕业生中录用。 对于吸纳高校毕业生的单位,要继续坚持事业单位进人公开考试招聘制度。同时也鼓励现代农业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到现代农业企业就业,可享受到基层就业的相关优惠政策。 中小企业吸纳毕业生享多重实惠 连云港市中小型企业近年来不断发展壮大,已日益成为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阵地。为了进一步鼓励中小型企业吸纳人才,《意见》对于这些企业给予一系列优惠措施。 根据《意见》,对于接收高校毕业生达到当年新增就业总人数20%的中小企业,财政部门相关专项引导资金予以优先支持。对当年吸纳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经办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吸纳人数,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发放贷款。对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3年内根据实际招用人数,按照每人每年4800元的标准减免各项税费。各类企业吸纳困难家庭或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享受社保补贴政策。 毕业生自主创业有多项扶持 自主创业已日渐成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时主动选择的道路。《意见》对于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也给予了较大的扶持。 在创业信贷扶持中,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在自筹经费不足时,可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对已办理小额担保贷款并按规定还本付息的自主创业扶持对象,贷款到期后,经审核同意贷款期限可再延长2年。 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将享受到多项税费减免政策。比如,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规定的行业范围内,按有关规定,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并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通过自主创业再吸纳毕业生就业的企业,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且正常申报纳税的,所办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其吸纳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并享受国家、省、市关于鼓励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优惠政策。 《意见》还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企业入驻园区集聚发展。各类创业就业载体将做好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服务工作,为其提供专门科研、生产和经营场所,落实孵化企业或孵化基地的水、电、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用等资金补贴政策,并按规定享受园区税费减免政策。 此外,《意见》还要求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和就业培训,支持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加强高校毕业生的技能培训。 在对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中,将采取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等办法予以扶助。对于城镇特困职工家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零就业家庭”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则要充分调查摸底,“一对一”职业指导、提供个性化服务等措施,做到发现一个,解决一个。 (编辑:张笑爽) (编辑:张笑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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