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孙 飞 通讯员 王 磊 许争峥 昨天,记者从市征兵办获悉,为鼓励在校大学生积极应征入伍,国家最新出台的《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对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资助。 《暂行办法》规定,国家对每名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金额,按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计算,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据了解,从即日起到11月5日,高校在校生可以登录网上预征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打印《高校在校生预征报名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及时交学校有关部门审核。具体事宜请咨询各县(区)征兵办公室。 (编辑:贺耀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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