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其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对于应参加职工医保的从业人员,而选择参加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其参加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缴费年限可采用补差的办法与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补差的年限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补差的费用按统筹地区办理补差年度的灵活就业人员单建统筹缴费与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当年缴费(含政府补贴费用)的差乘以补差年限计算。 流动就业人员在3个月内按规定申请办理转移接续职工医保关系的,补缴后视同连续参保,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3个月办理转移接续手续的,须执行连云港市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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