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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过的城市,是长在脸上的胎记

2013-10-28 10:54| 发布者: 肖露露| 查看: 245| 评论: 0

摘要:   廉价的衣服,坚硬的球棒,碎在脚边的玻璃瓶,老朋友,老同学,闺蜜,路人甲,流过的汗,害过的怕,蒸发掉的眼泪,所有这些回不来的片段,组成一块看不到的胎记,长在我脸上。我带着这胎记,站在冬天的风里,等着 ...
  廉价的衣服,坚硬的球棒,碎在脚边的玻璃瓶,老朋友,老同学,闺蜜,路人甲,流过的汗,害过的怕,蒸发掉的眼泪,所有这些回不来的片段,组成一块看不到的胎记,长在我脸上。我带着这胎记,站在冬天的风里,等着我家楼下的面馆开门。

  

  生活过的城市是长在脸上的胎记

  文/蒂娜刘

  楼下的面馆还没开,我第三次站在店门口,风一直在扇我的耳光。

  这就是这座城市的冬天。冷,而且干,人在外面站一会鼻孔都满是干冷。我把围巾裹的更紧,双手插在羽绒服的口袋里,站在大风里发呆。

  我没想过在这样一个操蛋的冬天的早上和你告别。

  让我再坐一次6路公交车,我来这里第一次坐的公交车就是6路。从文化路北环站上车,一路向南,到有一座纪念塔的广场下车,那里是市中心。很少有城市把纪念塔放在市中心,或者说把市中心放在纪念塔附近。

  这里有乱糟糟的光彩市场,有几百间卖衣服的小店,隔着街的女店主在对骂,一脸油汗的男人喊:“烤鱿鱼!烤鱿鱼!”然后“啪”的一声把碱水泡过的鱿鱼翻个面,溅路人一身油水。我和同宿舍的女孩们挨个逛着差不多的店,比较价格,挑选款式,这是我服装品位的启蒙地。我还没和你告别的时候,光彩市场就已经拆掉了。

  我知道,那些流着汗挑廉价衣服的夏天,就像光彩市场一样再也无法回来。

  二七广场的东边,我曾经在那里住过,和女同学合租一间破破烂烂的小房子。因为太旧,小区没有物业保安。有天凌晨一点多有人敲门,女同学已经睡下,我问她会不会是来找她的,她说不可能。房门上没有猫眼,我们俩在屋里吓得半死,不敢出声,又不敢贸然报警。

  我忽然想起有个大学男同学曾经借我的房子拍过短片,于是打电话让他来我家看看。他还没赶过来,外面敲门的人就走了,我和朋友合力把鞋柜搬过来顶着门。第二天早上,女同学告诉我她做了一晚上噩梦。我请假找人换锁挖猫眼,上网买了小型电击器和棒球棒。我安慰她:“没事,咱现在也有安保措施了。”我从没告诉过她我那晚也做了噩梦。

  我知道,提心吊胆买硬木实心棒球棒的冬天,就像那晚敲敲门然后走掉的人一样,再也不会回来。

  后来我又搬去一个6路公交车不到的地方,海滩街,和我最好的朋友合住。实际上那里没什么公交车能到,是一条很小很小的路。小到连城管都不来,所以有一家烤串摊子常年在这里无证经营。摊主是一个年轻人,烤一手好肉,做生意时用便携音响听歌。有次他竟然在听左小祖咒,我问他为什么听这个,他说,好听。

  有天晚归,楼下的摊子还在营业,我要了肉串等着,这时朋友打电话来叫我喝酒,我说别去那什么装逼小酒馆了,来我家楼下吧。二十分钟后朋友们来了,我们就着小摊子昏黄的灯光吃串,20块,50块,100块,满地签子。

  摊子老板用小喇叭给我们放左小祖咒,万晓利,周云蓬,还有李志要死不活的唱:“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我们生来就是孤单。”那时他还没出和你有关的专辑,我还不知道我会在他反复歌唱的那个城市结婚生子。

  朋友喝高兴了,仰头对天大喊:“孤独你妈的X!”然后大哭。楼上大妈拉开窗户教育我们:“喊你妈的X!”顺手扔下来一玻璃瓶子,“哐嘡”一声砸在离我十公分远的地上。我和这帮朋友得算生死之交了。

  我知道,灯光下喝酒吃串的深夜,就像大妈摔在我脚边的玻璃瓶子一样,再也拼不起来。

  从烤串摊子往东走一段路,快到南阳路了,那里有一家常年排队的肉夹馍店。这个城市的人对肉夹馍非常依赖,肉夹馍经常和米皮搭配出售,无论冬夏,人们常年用这两种食物充饥。

  忽然队伍前方一阵骚动,说是有人打起来了,我探头去看,一个目测身高一米七五的女孩子正在骂孙子似的骂一插队的男人,男人回了一句嘴,一米七五一巴掌拍在男人的光头上,男人刚想抬胳膊打人,就被一米七五一把拧住了,她说:“老娘散打队刚退役,想打架我奉陪到底!”男人赶紧走了,一边走一边嚷嚷“好男不跟女斗”。一米七五满意的甩甩头发,哎呀我去,这不我老同学吗!

  我们在米皮店里聊了一下午,她说她刚回来,原来上班的公司主管完全是个碧池,忍无可忍就辞职了,临走还不忘兜头一壶热茶浇碧池脸上。我问她回来打算干什么,她笑笑说,嫁人吧。

  老同学是行动派,说嫁人就嫁人,三个月后收到她的婚讯。我去他们家吃饭,老公身材干巴巴的但脾气可不小,一会指使她端茶递水,一会指使她买烟买酒。老同学也不生气,扭头冲我们挤眼睛:“来人了,装呗!”

  老同学又找了一份工作,老总看中她个子高长得美会喝酒,有事没事就叫她陪客户,她很不乐意,回家抱怨了几次,干巴老公当即跑到他们公司找老总拍桌子,拉着他老婆说:“回家!我养你!”我们都觉得老同学选对了人。

  我知道,我们改变着一些人,也被一些人改变,也许最终能找到那个愿意包容你的人,也许不能。只是那些随时可以辞职搬家骂人打架的日子,就像那个不知姓名的光头男人一样,一去不回。

  我和朋友常去两家小酒馆,一家在纬五路,一家在经七路。经七路那家有一座随时会塌的楼梯,酒馆的小二经常蹭客人的酒。有年夏天我失恋,觉得全世界就我最委屈,但我又怂,不敢泼小三硫酸,求死不能只好假装颓废。整天穿黑色T恤,带一身零碎,觉得自己走街上路人都会纷纷猜测这个特别酷的女人一定特别有故事。我不想吃饭,一开始是为了装酷,后来就真不想吃了。

  有次和闺蜜在经七路的小酒馆喝啤酒,闺蜜知道我已经四五天没吃饭,就带我去吃大盘鸡,我只吃一块鸡腿,她说:“你有病啊!”我说:“我快疯了。”她说:“你疯的起吗?你妈怎么办?你爸怎么办?你挣够钱给他们养老了吗?”

  一想到爸妈我就哭了,眼泪止不住。我很想抱她一下,但她瞪我一眼让我滚,又继续往我碟子里夹鸡肉,还训斥我:“少他妈跟我装文艺!赶紧塞,塞完了带你玩耍去!”

  我一个人吃完一只鸡。

  闺蜜不知从哪变出两个精壮汉子,一起玩真心话大冒险,我整晚都选大冒险。我输了,精壮汉子甲随口说你把老板的摩托车骑出去溜一圈,精壮汉子乙说哈哈哈哈哈她连钥匙都拿不到。他们都以为我不敢,可我微微一笑,站起来去柜台偷了钥匙就走。等他们追出来的时候我已经开到金水路了。

  金水路,文化路,黄河路,花园路,摩托车没汽油了,我在紫荆山给它加了油,然后坐在马路牙子上等天亮。天快亮的时候我把车还了回去。精壮汉子早已不知所终,闺蜜哭红了眼,看我回来了她便转身就走。我跟在她身后,不敢说话。后来,我们走到一家卖胡辣汤的早点摊子,我叫住她,两人坐下来一边哭一边吃“两掺”。

  我知道,和闺蜜一起吃胡辣汤的清晨,就像我骑在偷来的摩托车上流下的眼泪,随着风,消失在金水路,文化路,黄河路和花园路,再也找不到。

  我想再吃一碗这家的烩面,其实这家的面并不特别好吃,只因为这是我家楼下的面馆。我忍受这个城市夏天的阳光,也享受秋天的风,并不是因为这里的阳光或风更特别一些,只是因为我熟悉。我熟悉它的好或不好,就像它熟悉我的。

  廉价的衣服,坚硬的球棒,碎在脚边的玻璃瓶,老朋友,老同学,闺蜜,路人甲,流过的汗,害过的怕,蒸发掉的眼泪,所有这些回不来的片段,组成一块看不到的胎记,长在我脸上。我带着这胎记,站在冬天的风里,等着我家楼下的面馆开门。

  而我最终在这样一个操蛋的冬天的早上和你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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