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卫〔2013〕77号 关于印发《赣榆县卫生局规范基层行政 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中心)卫生院,县卫生监督所,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中央、省、市、县改进工作作风的要求,按照上级关于开展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的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卫生系统集中开展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以此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全县卫生系统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将《赣榆县卫生局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赣榆县卫生局规范基层行政执法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治理基层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中央、省、市、县改进工作作风的要求和上级关于开展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的部署,结合全县卫生系统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改进工作作风要求及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市纪委三次全会关于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精神,针对基层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并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基层行政执法单位和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此提升政府形象,维护群众利益,保障快速发展。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 为加强对全县卫生系统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卫生局成立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苏启华 县卫生局纪委书记 副组长:万延峦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王 燕 县卫生局监察室主任 张诗文 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王福绪 县卫生局食卫科科长 成员: 张传通 县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刘吉明 县卫生局基妇科科长 刘传璞 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陈会东 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局监察室,王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规范基层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县卫生监督所成立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工作专项工作组,组长由所长担任,副组长由稽查科科长担任,办公室设在稽查科,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名单于 三、工作内容 规范基层行政执法是一项系统工程,当前重点解决不依法执法、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粗暴执法、以罚代法以及以权谋私、渎职侵权等突出问题,并从以下六个方面予以规范: (一)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梳理行政执法依据,依法确权;细化公开行政执法内、外部程序,制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度,保证行政执法程序合法合规。 (二)规范调查取证行为。推行行政执法证据格式化,健全行政执法调查规则,规范取证行为,解决调查取证因人而异、因事而异等问题,做到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三)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行自由裁量权电子化操作平台,实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保证同事同罚。 (四)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行政执法资格审查,整顿规范执法队伍,坚持持证执法,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严禁乱收乱罚,推动文明执法。 (五)全面推行网上执法。以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为依托,建立覆盖全系统的行政处罚网络系统,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健全完善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执法办案机制。县卫生局监察室、办公室实施网上电子监察,网上全程监督,倒逼执法办案的规范化。 (六)强化执法问责。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连云港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责任追究办法》,严肃查处一批行政执法机关和人员违法执法、失职渎职、利用执法权谋取私利,以及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执法人员公正执法甚至为不法分子充当“保护伞”的违纪违法案件。 四、工作步骤 今年7至12月份,在全县卫生系统集中开展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2014年后进入常态管理。具体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功阶段(7月上、中旬)。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加强宣传发动,做好规范基层行政执法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规范实施阶段(7月下旬—9月份)。一是明确执法主体职权,完善行政职权目录;二是梳理行政执法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执法依据;三是细化行政执法内、外部程序,形成行政执法流程图;四是推行行政执法证据格式化,健全行政执法调查规则;五是细化自由裁量权;六是严格落实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取消已下达的罚没指标及与福利待遇挂钩的做法;七是公开行政执法事项。将执法主体职权、程序步骤、裁量标准、执法结果、执法人员、法律依据及执法监督电话、地址和网址等内容向社会公示;八是全面推行网上执法。在规范的同时注重自查自纠。各单位、各部门认真查找管辖范围内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对策,认真整改。纪检监察机构通过各种途径及时发现案件线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确保自查自纠取得明显成效。 (三)督促检查阶段(10-11月份)。县卫生局组织开展卫生系统检查活动,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同时,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予以通报。在此基础上,接受县纪委、监察局会同县政府法制办的检查。 (四)考核总结阶段(12月份)。全系统接受市、县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政府法制部门对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考核。12月1 0日前,县卫生监督所及县卫生局各科室将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和统计数据上报县卫生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长效管理阶段。2013年作为集中整治年,2014年后进入常态管理,县卫生监督所及县卫生局各科室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坚持规范化行政执法,纪检监察和法制部门将对基层行政执法的监督列为常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县卫生监督所及县卫生局各科室要按照属地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原则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纪检监察和法制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会同有关科室作出具体部署,搞好任务分解,加强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县卫生局各有关科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业内指导、检查和督促,深入抓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切实抓出新的成效。在开展专项行动工作中,将行政处罚作为规范治理的重点。 (二)建立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工作联系点。县卫生监督所为县卫生局联系点,作为工作创新试点单位和各类信息报送点,便于县卫生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成功经验、进行创新试点、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等。 (三)积极开展创新。县卫生监督所及县卫生局各科室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开展规范基层行政执法的新途径,不断创新规范墓层行政执法思想理念和方式方法。县卫生局将选择行之有效的创新成果向市卫生局和县政府推荐。 (四)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纪检监察机构要严格履职,加强监督,通过群众举报、监督检查发现案件线索,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纪责任,通过案件查处,促进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县卫生局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卫生局监察室),联系人:王燕,联系电话:0518-86991517;邮箱:gywsjjc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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