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出台有关指导意见,规定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财政全额拨款)不参加选举,但在秀英区新海村有关监督选举人员,利用手中权力某私利,对有些认为是自己一派的人员设置种种条件,不让登记选民资格,出现不少怪事。希望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一、在信用社工作的四人,只让两人登记,而其他两人不让登记。 二、在粤海铁路务工人员不能登记选民资格,而有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却能登记。 三、把村委领导的家属、子女排除在外,设置条件不与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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