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有个亲戚考上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父亲去世了,母亲无业在家,现在和目前寄在姨妈家,家庭情况十分贫困,录取通知书到了,想去户口所在地桂林洋办理贫困证明和贷款申请,可桂林洋民政部门告知公章被收了,没有公章盖,得到9月份以后才能回来。我们很气愤,孩子上学是多么重要的事情,孩子8月底就得上学了,单位公章收了,这给办事的群众是多么打击的事情,这就是耽误孩子的上学,这样的政府部门怎么给群众办事的呢,一般情况在新章没有下来,旧章是可以用的,我们现在很着急孩子的贷款,孩子的学费6000多,还要生活费,这一笔钱在这个家庭是承担不了的,请相关部门查此事,政府为民众办实事,是这样的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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