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 胡柳君 通讯员 祁春琳 赵哲 日前,国务院批准在连云港市设立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计划》以单独的章节强调,要支持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按照国家批准的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着力提升出海通道功能,着力完善合作服务体系,着力建设产业合作基地,着力创新合作体制机制,强化对新亚欧大陆桥沿线地区的服务和支撑作用,推动东中西部地区共同发展。 1.建设重要功能区。在连云港港和相关物流园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布局现代物流服务功能区,在徐圩新区和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布局产业合作功能区,在连云港国际商务中心和徐圩新区布局商务服务功能区,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徐圩新区布局科技和人才服务功能区,在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等地布局生态功能区。将中日生态科技园和物流加工区作为示范区的先导区,抓紧启动建设。 2.建设综合交通枢纽。围绕打造中西部地区便捷高效的出海通道,进一步提升连云港港集装箱过境运输能力和效率,加强与中西部地区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对接,支持大陆桥沿线城市共建共用连云港港,争取让大陆桥沿线更多企业适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模式。加强省内区域通关中的区港联动,在连云港与徐州、淮安、盐城等地间开展“港站快速转场集港”通关模式试点,实现“一次报关、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支持宿迁地区建设海关监管场所,推动苏北物流向连云港港集聚。健全口岸“大通关”体系,积极推进现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整合发展,申报设立保税港区。积极争取设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园区。 3.建设连云港金融创新区。指导和支持东中西合作示范区在发展多种所有制金融企业、创新外汇管理制度等方面先行先试,2015年前将连云港初步建设成区域性金融中心。 4.建设产业合作基地。重点建设进口资源加工基地、出口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产业承接和转移基地,发展石油化工、精品钢材、有色金属等产业,形成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支持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 (编辑:贺耀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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