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马政发[2013]21号 赣马镇2013年夏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 实 施 方 案 为切实做好今年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县要求,结合全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严禁秸秆焚烧,积极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全面加大秸秆还田力度,确保全镇不发生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现象,以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改善全镇环境质量为根本目的,通过开展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进一步减少大气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树立镇村良好的外部形象。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夏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领导,成立2013年夏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领导小组,下设综禁办和督导组。综禁办负责日常禁烧工作,督导组分区域不定期对各村禁烧工作进行督查,要按照处罚标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责必究,决不姑息迁就。 三、工作步骤 今年全镇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自5月10日开始至7月1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 1、召开全镇秸秆禁烧工作会议,安排布置夏季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 2、制定秸秆禁烧宣传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做好秸秆及综合利用工作的浓厚氛围。镇政府将出动流动宣传车进行不间断宣传。各村要利用会议、广播、标语、彩旗、明白纸等形式广泛宣传。广播要做到全天不间断,每天12小时以上。标语要做到村内村外、田间地头随处可见,原则上过路横幅不少于2条。 3、层层召开动员会,各村签订目标承诺书,明确任务和要求。 4、各村要根据农作物种植面积确立秸秆处置方式,以组、户为单位明确秸秆综合利用方法,并进行检查和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 1、镇综禁办自 2、镇政府建立秸秆禁烧保证金制度。大村每村3000元、小村每村2000元标准分别向镇综禁办缴纳秸秆禁烧保证金。 3、各村要在重点部位设立专人,保证24小时有人坚守。要组建20-50人的禁烧专业队伍,统一佩戴袖标,配置灭火工具,配备一台拖拉机旋耕耙,加大巡查力度,一旦发生火情,及时应急处理。 4、村组干部要跟车作业,保证机收麦茬高度在10公分以下。各村要多方联系还田机械,鼓励农户秸秆还田。各村两委干部、党员、教师、在外工作人员、电工、医生及享受国家政策补贴的相关农户要带头秸秆还田。 5、继续实行包片包村责任制。认真落实“五包”机制,即:镇领导包片、机关干部包村、村两委干部包组、组干部包地块、禁烧专业队包重点区域。要严防死守、严加看管,24小时不间断巡逻,发现火情、及时处理。每天下午包村干部六点以前必须向镇综禁办汇报当天情况。对禁烧不力、不到岗、严重失职造成焚烧现象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6、实行焚烧秸秆登记备案制。镇督导组要对各村进行督查。火情登记表由督导组和村相关人员共同签字、备案,待禁烧工作结束后作为处理依据。督导组要切实履行好职责,不能徇私舞弊,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责必究。发现焚烧秸秆的行为后应立即进行认定和登记。 7、强化督导责任制。镇督导组要对所分区域焚烧秸秆情况全面掌握,确保督导督查到位。如发生火情不能如实督查上报或被上级发现,不能及时到现场进行督导处理的要追究督导组的责任。 ﹙三﹚总结阶段 1、汇总各村禁烧工作基本情况,写出书面总结报镇领导和县综禁办。 2、通报全镇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完成情况。 3、禁烧结束后,镇政府将召开总结会,对禁烧成功的村及在禁烧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赣马镇人民政府 2013年3月18 8 |
GMT+8, 2024-11-17 02:59 , Processed in 0.058686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AiGanYu
© 2001-2024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