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的 通 知 各镇农技中心、有关单位: 春节将至,为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及其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省农委《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的通知》苏农办牧 [2013]2号文件要求,现就加强春节期间动物检疫监督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 春节期间既是动物及其产品消费流通的旺季,也是重大动物疫病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易发期。做好动物检疫监督工作,对于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上市动物及其产品质量安全,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各镇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面临的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动物检疫工作,特别是加强流通环节的动物检疫及监督执法,严防输入性重大动物疫情,确保节日期间动物及其产品质量安全。 二、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动物检疫工作 各镇官方兽医要严格按照农业部检疫规程的要求,规范实施动物检疫工作,严把产地源头关、肉品上市关和跨省引进关。一是加强产地检疫工作。深入推进产地检疫报检制度,规范检疫程序,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每一批次动物,应当及时到现场或到指定地点实施检疫,认真查验资料、畜禽标识并临床检查,经检疫合格的才能出具检疫合格证明;检疫不合格的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二是加强屠宰检疫工作。要规范执行检疫程序,严格动物入场的监督查验,把好动物入场关。对入场监督查验合格的动物,要监督指导屠宰场方按产地分类分圈待宰,外省动物和省内动物不得混群,不同货主、不同批次的动物不得混群。要把好宰前检查关,对待宰动物认真实施临床健康检查,发现染疫动物应按屠宰检疫规程的要求处理。要把好同步检疫关和检疫结果处理关,严防染疫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同时,做好屠宰检疫各环节工作记录。三是加强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对跨省引进我省乳用种用动物的,必须按规定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和采取隔离观察措施。要加强对乳用、种用动物饲养场所的监督检查,做好有关记录记载,确保引进乳用种用动物安全。对输出外省的乳用种用动物,要按农业部《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实施产地检疫,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外调。 三、落实措施,加强流通环节监督检查 汾灌高速检查站要严格按照部省有关要求,规范执法,文明服务,切实履行好监督检查职能。对从外省进入的动物及其产品,要仔细核对证、物相符及运输动物临床健康等情况,认真查验其检疫证明、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表等证件,经检查合格的,消毒盖章后放行。对无证、证物不符、证明逾期、手续不齐全、来自疫区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疑似患病、病死动物及病害动物产品的,应立即移交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规定处理,严防患病动物及病害动物产品输入我省。同时,要做好外埠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车辆的检查消毒记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三年一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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