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县科学技术局 关于组织参加2013年首届江苏科技创业大赛的 通 知 各镇、各园区: 近期我省将举办2013年首届江苏科技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将获得2014年度省级科技计划支持,现将《关于组织参加2013年首届江苏科技创业大赛的通知》和《2013年首届江苏科技创业大赛连云港市参赛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对照通知和方案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和企业参赛, 联系人:刘建国 卢磊 电 话:86231059 附件:1、《关于组织参加2013年首届江苏科技创业大赛的通知》 2、《2013年首届江苏科技创业大赛连云港市参赛工作方案》 赣榆县科技局 附件1: 关于组织参加2013年首届江苏 科技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开发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搭建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平台,引导更广泛的社会资源支持创新创业,提升创新创业水平,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弘扬创新创业文化,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共青团江苏省委、省工商业联合会共同指导开展2013年首届江苏科技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我市参赛工作方案印发你们,并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根据省科技厅下发的《关于举办2013年江苏科技创业大赛的通知》精神,市科技局牵头制定了《2013年首届江苏科技创业大赛连云港市参赛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各地要按照《方案》明确的具体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安排,认真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本地区赛事组织工作如期完成。 2、各县区科技局、开发区经发局、淮海工学院大学科技园牵头负责首届江苏科技创业大赛本地赛事的组织推荐工作。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创业团队和企业参赛,各科技企业孵化器应积极配合县区,协助做好区内在孵企业和团队的参赛工作。各地要重点推荐承担过国家、省创新资金计划,国家、省重大科技计划,“千人计划”,“双创人才引进计划”等计划,且在本地区具有代表性的创新创业团队和企业。 3、各地要按照《方案》要求,制定地方配套支持政策,重点为参赛的优质项目给予地方科技计划支持、提供科技园区落地孵化、创业辅导、投融资对接等支持措施,并按照省里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做好大赛的地方宣传工作和后续跟踪服务。 4、请各地 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联系人:范强贤 电话:85813873 18651704569 传真:85803969 电子邮箱:82234319@qq.com 市科技局联系人:李威震 85808245 13605130653 附件:2013年首届江苏科技创业大赛连云港市参赛工作方案 市科学技术局 附件2: 2013年首届江苏科技创业大赛 连云港市参赛工作方案 一、参赛目的 以大赛为纽带,整合创新创业要素,搭建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平台,引导更广泛的社会资源支持创新创业,提升创新创业水平,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弘扬创新创业文化,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吸引海内外优秀创业团队及企业到我市创业发展,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 二、组织机构 (一)参与单位 1、指导单位。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团市委、市工商联。 2、承办单位。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3、协办单位。各县区科技局、开发区经发局、淮海工学院大学科技园、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二)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市科技局参赛工作领导小组。由李莉局长担任组长,刘海峰副局长担任副组长,郭卫东、黄文传、王玉琴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具体承担全市参赛工作的组织。各县区科技局、开发区经发局等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做好地方参赛的具体事务和组织工作。 三、参赛条件 根据《2013年首届江苏科技创业大赛方案》,本次大赛设创业团队组、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其中参赛企业应为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中小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方面的业务,至少拥有一项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一)创业团队组参赛条件 1、在报名阶段尚未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海内外创业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计划赛后6个月内在我市注册成立企业。 (二)初创企业组参赛条件 1、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 3、年销售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三)成长企业组参赛条件 1、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近三年销售额持续增长。 四、工作要求 市科技局牵头负责本届大赛全市的组织推荐,各县区科技局、开发区经发局等牵头负责本地区组织推荐工作,具体如下: (一)做好参赛报名组织工作 各县区科技局、开发区经发局、淮海工学院大学科技园在 项目组织名额要求如下: 东海、赣榆、灌云、灌南、市开发区等组织项目不低于6个; 新浦区、海州区组织项目不低于5个; 连云区、淮海工学院大学科技园组织项目不低于3个。 各地组织项目中,创业团队项目原则上不低于1个。 (二)做好参赛创业团队及企业确认工作 报名截止后市科技局登陆大赛管理系统,在 (三)做好参赛创业团队及企业推荐工作 根据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分配给我市的复赛推荐名额,市科技局参照国家制定的评审规则,通过举办网上评审或重点推荐等初赛方式,推荐具有代表性的创业团队和企业进入复赛。 (四)做好大赛地方宣传及配套政策制定工作 各地要按照省里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大赛组委会做好大赛的地方宣传工作和后续跟踪服务,并制定地方配套支持政策,重点为参赛的优质项目给予地方科技计划支持、提供科技园区落地孵化、创业辅导、投融资对接等支持措施。 五、支持政策 根据省科技厅通知精神,对于进入大赛复赛、决赛的优秀企业和优秀团队,提供以下政策支持: 1、省里对于创业团队组、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每组设一等奖一个,奖金5万元;二等奖三个,奖金3万元/个;三等奖六个,奖金1万元/个;共计30个。 2、省级相关科技计划支持。以大赛专家评定意见作为项目评审意见,对获得决赛前十名的初创组企业及创业团队(获奖后6个月内在我省科技园区注册成立企业),纳入下一年度省创新资金计划立项支持;对获得决赛前十名的成长组企业,纳入下一年度省科技支撑计划立项支持。 3、省天使投资引导资金支持。鼓励天使投资机构或天使投资人,投资参赛的企业或团队,对于具体实施投资且符合天使投资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天使投资机构或天使投资人,给予省天使投资引导资金的风险补偿支持。 4、省创业投资引导资金支持。鼓励省内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参赛企业或团队,对于具体实施投资且符合省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创投机构,省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助。 5、科技园区给予落地孵化支持。对于在我省各类科技园区落地孵化的参赛创业团队,鼓励和支持所在园区提供减免1-3年房租、直接财政资助等优惠政策。 6、地方配套支持政策。对市区内进入复赛的企业及创业团队,在本年度市级各类科技计划中优先支持,优先提供投融资对接、创业辅导、科技政策落实等支持措施;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应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团队给予相应政策支持;同时在下年度省级以上各类科技计划申报中实行优先推荐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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