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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墙角的苔藓

黑心的服装厂-《皮皮玩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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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9 21:5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 瘦瘦


    两千五是带班拿得的工资,我邻居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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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5 22:3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多找点人把门堵了 厂领导见了就打 给钱也打 在赣榆嚣张 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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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发表于 2010-6-12 09:12:15
回复 1# 墙角的苔藓 的帖子


不知道你的问题解决了没有?像你说的情况,可以先到劳动保障局的执法大队去投诉,我猜想你所说的企业应该是私企,相对来说,劳动部门会公正处理的,但问题的关键是你们必须拿出证据。
依你前面所言,你们当初并没有和企业签订合同,仅仅是口头的协议,如果你们可以找到当时的招工通知,而且上面标明最低工资的话,你们赢的希望还是有的。另外,如果你们集体去劳动保障局去投诉的话,也会有希望的。

顺便提醒一下:在这里你是不可能从律师版主那里得到任何可行的建议的,你可以翻翻这里所有的咨询帖,他真正解答的问题有几?个人感觉他在这里开这个法律咨询版块目的只是为自己做做广告,某种意义上讲,他只不过是一个生意人而已。

劳动保障局在文化路西侧,从丽景花园北门往西走,不远处就是,执法大队在一楼,进门往左拐。
发表于 2010-6-12 12:5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墙角的苔藓,你好!

      2010年2月1日江苏省各市、县(市、区)执行最低工资类别和标准,赣榆县月最低工资标准6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5.4(元)。你反映的每月发放五六百或者更少的三四百的工资显然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至于用人单位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该法第八十二条也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可以让邻居向县劳动监察部门实名投诉,如果不方便也可以匿名举报。还可以登陆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网上维权中心http://www.jshrss.gov.cn/wswqzx/index.htm联网投诉。
      欢迎发帖咨询,以上答复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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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2 12:54: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3# Guest from 117.92.14.x 的帖子


    你的批评我虚心接受,以后一定每帖必复。但是个别“钓鱼咨询”、意在辩论的帖子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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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发表于 2010-6-12 13:33:06
有道是“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论坛本就是一个各抒已见的地方,你又何必担心什么“钓鱼咨询”?确切点说,是你的心里有鬼吧?!
身为论坛的版主,难道你连何谓BBS都不懂?
游客  发表于 2012-8-13 13:27:56
我在赣榆合力服装厂,因吵架把我开除,却不给我工资,也不赶给我开开除正明,我该怎么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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