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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酷比龙KTV唱歌被殴打 纠纷究竟因何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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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7 20: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都说去KTV唱歌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可是最近市民刘先生却向我们反映他正在上初二的女儿在新浦解放中路的酷比龙唱歌而被殴打,那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记者:就在今年2月23日下午两点多,刘先生的女儿和同学来到了酷比龙唱歌,可是在唱歌的过程中,她们却遇到了一件不愉快的事情。
  据刘先生的大女儿说,当她们交完钱,准备到包间去唱歌时,却被工作人员给叫住了,原来工作人员发现她们自带了零食,而店里是不允许的,因此阻止她们去包间唱歌。
  刘先生的大女儿 小若(化名):我们带东西吃,楼底下工作人员让我们把东西吃完再带上去唱歌,我们说行啊。
  当刘先生的大女儿一行几人把自带食物吃完后,工作人员终于同意她们到包间去唱歌,但是又要求她们把吃完的垃圾袋自己扔掉,不准带到包间。可是据刘先生大女儿说,由于当时楼下没有垃圾桶,所以她们就把这些垃圾带到了包间,准备唱完歌后再出门扔掉,可没想到就是这一决定却引来了麻烦。
  刘先生的大女儿 小若(化名):零食袋放在楼上的沙发上被她们看到了,她们以为我们还在包间吃。其实是在大厅吃完再上去唱歌的。
  刘先生大女儿说,随后酷比龙KTV的一个值班经理就过来说因为她们在包间里吃东西把包间弄脏了,所以要收50元清理费,而这遭到了大家的反对。
  刘先生的大女儿 小若(化名):我说我们在前台已经给过了,她说那不一样,让我们再给一下。我说我们不给,她说我们是不是想找难看。
  据刘先生大女儿回忆,随后这名经理和好几位工作人员看她们不交钱,就对她们一行人横加指责,最终演变为肢体上的冲突。
  刘先生的大女儿 小若(化名):当时就推搡一下,她踢我一脚,当时我想还手,那个老板就直接掐着我脖子,把我按墙上了,我几个朋友帮我把那个老板拉过去了,还有一个人被她们踹肚子了。
  为了进一步了解当时的情况,随后,记者找到了新浦酷比龙KTV,可不巧当时值班经理不在,于是记者只好电话联系到了当天下午酷比龙的值班经理。她对我们说事实并非像刘先生的大女儿所说那样,事实是她们并没有在下面把零食全吃掉,而是把部分零食拿到包间吃了,所以她们才去阻止的。至于那50元钱按道理她们是应该收取的,但最终她们也并没有收。
  新浦酷比龙KTV负责人王经理:这里吃的还在前台,没吃完她带到包间里的,然后我们上去人把她没收下来,那些小孩就骂很难听的话,然后就把东西要拿下来,那些小孩就不让,那些东西就全部洒在地上,在包间里闹,我们肯定要上前制止,然后就跟店里人发生了冲突,然后就打电话,我们老板也上来了,就了解一下什么事情,那小孩就骂,就来回推,那小孩就赖着了,说打电话给她爸,给她妈。
  那么对于这件事法律人士又是怎么看的呢?
  连云港市海滋律师事务所律师 朱金川:卡拉OK等经营场所谢绝顾客自带酒水零食的规定,属于《合同法》上的格式条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精神和相关规定,是不合理。另外,即使少数消费有乱扔垃圾的不文明行为,卡拉OK的经营者采取打骂的方式阻止也是不对的,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应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港城365》记者报道)
  【责编:金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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