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嘉康利
查看: 166|回复: 0

公用车库即将被出租 业主该如何是好?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5 19: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市民项女士最近向我们栏目反映,小区楼下的公共停车库,最近正在施工,听说是要建个棋牌室出租给别人,她担心这要是建好了,车就没地方停了,而这一想法竟然是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提出的。
  项女士家住市区中茵名都小区28号楼,由于楼是框架结构,楼下100多平米的面积都供小区居民停放摩托车、电动车,可是就在最近,一帮工人来施工,砌墙、装窗户,原以为是物业为了改善停车库条件,可事实却让让项女士很担心。
  中茵名都28号楼居民 项女士:我们就问物管的人,间隔起来到底是干什么的,他说这个是业主委员会的事,我们也不好干涉。
  听物业工作人员这么一说,项女士更是坐不住了,经多方打听得知,这里将被建成一间棋牌室,出租给别人经营,只留了一间10多平米的房间用于停车。项女士告诉记者,这样一来,以后停车就成了问题。
  中茵名都28号楼居民 项女士:如果说家用的小三轮车(在门口)放一放,掉头都不方便。
  中茵名都28号楼居民 程先生:以后所有的业主,很多前面的两座高层的,有很多的摩托车会停到我们这边来现在一间起来了,这个地方根本不够。
  项女士觉得业主委员会应该是为业主争取权益的,为什么能在没有征求全体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冒然行动呢?为了了解情况,记者电话联系到了中茵名都小区业委会的一位王姓的负责人。
  记者:你做这个事情,有没有征求过大部分业主的同意呢?
  中茵名都小区业委会 工作人员:我们是业主委员会,是经过法律程序,经三分之二业主投票通过的,我们可以代表业主,这是业委会里面,7个成员,有 70%以上,也就是5个人以上举手通过的。
  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件事业委会就能决定,没有必要再征求业主的意见,对于这名业委会工作人员的说法,记者电话采访了律师。
  海滋律师事务所律师 戴高明:业主委员会其职能的本身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无权决定将公共的停车位改成棋牌室进行创收,业主委员会如果做出上述决定,实际上是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戴律师告诉记者,如果业委会的决定不改变的话,项女士和其他业主可以联合起来向法院提起上诉,通过法律程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港城365》记者报道)
  【责编:曹云飞】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AIGANYU.COM

GMT+8, 2024-11-27 04:27 , Processed in 0.071713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AiGanYu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