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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区平山花园物业卖掉地下公共车库 业主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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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 18: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家住连云区平山花园的张先生最近向我们反映,平山花园17号居民楼的公共地下车库被物业卖掉了,可张先生觉得物业没有权利将小区的公共空间卖掉。
  连云区平山花园小区的居民楼底部有一块公共停车库,公共停车库当然是居民们共有的空间,可是平山花园小区的物业却将公共空间划分成单独的空间进行出售,这样的事儿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
  连云区平山花园小区居民 张先生:本来是作为自行车库,平时放放杂物。以前是没有的,是通的,以前的物业换成平山物业了,以前的物业走了,但是平山物业不知道经过谁的同意,没有经过任何人的同意,就盖成一小间一小间的,对外面出售。
  在张先生居住的17号楼底,记者看到了已经建好的一间间车库,每间车库都装上了一扇防盗门,整体环境较为整洁。居民们又带着记者来到了其他居民楼底部没有改造过的地下车库,相比之下环境就差了很多,地面上随意堆放着各种杂物,空旷的地下车库里只停着寥寥几辆落满灰尘的摩托车和自行车。张先生说,物业对地下车库进行管理是件好事儿,可是将本就属于居民的公共空间再卖给居民,这样很不合理。
  连云区平山花园小区居民张先生:这个东西是我们所有业主共同财产,他作为一个物业有什么权利来处置,而且盖这个房子如果在合理的范围内,比如成本费六七百七八百,老百姓都能接受,但是现在两千一平方,哪来的价格,如果按照商品房的价格也不是的。
  记者:卖给你们有产权吗?
  连云区平山花园小区居民张先生:没有产权,你说他从哪里来的权利?
  把原本属于居民的公共空间再卖给个人,无论出发点如何,这本身就存在问题。那么物业公司是如何解释的呢?
  记者:平山小区物业在17号楼底一共建了42间车库,如果都卖掉将是一笔数十万的巨款,那么平山物业为何要将原本属于居民的公共空间再卖给居民呢?我们来到了平山小区物业公司了解情况。
  平山物业工作人员:以前没人管理,跟公共厕所一样,以前老百姓车没地方停,偷盗现象比较严重,经过业主同意的,最起码经过百分之七八十的业主同意的。
  记者:当时有业主签字吗?
  平山物业工作人员:有。
  记者:我可以看一下吗?
  平山物业工作人员:可以。
  记者数了一下,在这份统计表上一共有35位居民有购买车库的意向,按照物业的说法,这35位居民是同意盖车库的。而不愿意购买的居民都在一份放弃购买的合同上签字画押。按照17号楼总户数计算,愿意购买车库的住户超过了一半。就在记者采访的时候,平山村副书记陈学来来到了物业管理处。陈学来告诉记者,由于连续几家物业公司都退出了平山花园,目前小区由平山村下属的平山物业公司进行管理。而地下车库的建造都是向平山拆迁安置指挥部报备过的,目的旨在将原本废弃的车库使用起来,并让居民停车更加安全,减少小区的被盗率。
  记者:平山物业有没有权利盖这地下车库呢?我们联系了连云区规划局监管处的一位处长,他表示从未审批过平山花园小区的地下车库。建设这样的地下车库首先要取得居民的同意,然后再到规划局申请。没有经过规划部门的审批,这就是违建。那么在这一事件中,业主的权利和物业的责任该如何划分呢?
  海滋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周:物管是无权修建车库的,首先公用停车场的所有权归小区所有业主所有,一栋楼的部分业主意见不能触动其他业主的权利,这样不但损害了没同意施工的业主的权利,也损害了未来业主的权利。其次物管在没有取得规划及施工许可的情况下建设车库,手续也不合法,应属于违章建筑。(《港城365》记者报道)
  【责编:金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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